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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机构+社工+用人单位 VS “母亲”+我+“妻子” Z, F* T3 w;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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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社工,来自郑州市金水区恩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将近一年半; 我是一名岗位社工,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服务,也将近一年半。 社工机构“养育”我,就像我的“母亲”; 后来,“母亲”给我介绍一位用人单位的“妻子”,为她跑前跑后。
4 M2 ?% i+ l0 E3 S& C文/郑州恩夕社工 吴陕南 ) g! J3 _0 A7 z
2013年6月刚来到社工机构,这位称职的“母亲”就悉心接纳和培育我。初来郑州可以不为找住处发愁而安心工作;给我发了人生中正式工作的第一桶金,并不断嘘寒问暖;带领并指导我一步一步地开展社工专业工作;在我完成一项一项工作后不吝啬的给予鼓励;在我工作中遇到困惑时给予我专业上和精神上的支持;相信我独立策划方案并支持我开展活动;认可我并放心让我做一个项目负责人;寻求机会让我感受社工大咖的熏陶和专业知识的提升;每周一次的员工聚会让我和社工家人互相学习、支持;定期的员工团建让我有了浓厚的归属感;重要活动,员工共同参与信心满满;对外宣传,员工集体亮相倍感自豪……这些让我很欣慰,每当外出,我都很自豪的给大家介绍我的“母亲”。 % V2 Z# s2 M f6 @0 g1 E
当然,我和社工机构“母亲”之间也会发生小摩擦。起初我也为“母亲”给我的零花钱少而抱怨;起初我也会为“母亲”只关心我的工作而不愤,其他社工的“母亲”在生活中也特别关爱孩子,小孩子是很容易对比的嘛;起初我也会为母亲擅自安排我工作而不情愿;起初我也会为“母亲”鼓励和赞扬不够而沮丧;起初我也会为“母亲”制度不规范而担忧;起初我也会为“母亲”好久不陪我们玩而伤心……但这些已经不存在了,“母亲”看到了我和大家的努力,她也在努力自我完善,明天会更美好。 8 a G2 L" j! V1 o
2013年8月,我在“母亲”的鼓励和支持下,找到了用人单位这位“妻子”。在任期间,为了博得“妻子”的芳心,我对她一如既往的关心和关爱。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为“妻子”梳妆打扮——打扫卫生;刚交往时我会主动承担外出的工作和力气活儿;办公室里打印机等设备的维修等我也会主动揽过来,从不会维修,到现在那些设备都认可我了,其他人维修还不给面子……这些表现“妻子”都看在眼里了,对我的表现非常的满意。她不会让我做很多的行政方面的工作,更多的让我在社工专业方面有所发挥;她在政府领导视察工作时会让我展示工作,并赞赏有加;她也时常为我考虑,关心我工资的情况;她也在下班后对我的生活嘘寒问暖;在我生病的时候,详细询问病情,让我不要担心工作;在开展工作中,会对我大力支持,包括场地、物资和人员等;在工作中为我指点迷津,教我如何与各个对接人沟通;有时我的工作很一般,她也会鼓励我、相信我会做的更好……这些都让我很感动,让我更加努力地为她付出,我们之间的关系也非常的好。
" e; e) i7 s# p9 m4 B5 |; Y同样,我和用人单位“妻子”偶尔也会冷战。我去哪里都得给“领导”提前汇报,尤其是与服务对象外出的活动,包括有时给“母亲”帮忙,如果汇报的不及时了,“妻子”就会生气;“妻子”有时会当着我的面说“母亲”的不是,虽然有些说得对,但也会不舒服;“妻子”会将我的“母亲”和自己的好友们的“母亲”作比较……因为我的原因惹“妻子”不开心了,我在慢慢改进;不过,我发现,我和“妻子”有些冷战和“母亲”有关,该如何改善呢?我一直在寻找答案。 8 a- ]( r* C. J. ^$ {8 }
工作之余,我喜欢看《爱情保卫战》这个综艺节目,这里边会有很多情侣或者夫妻因为婆媳关系前来求解,其中涂磊老师给出的两条爱情保鲜剂另我印象深刻。第一条:视如己出的关爱,相敬如宾的对待;第二条:作为丈夫和儿子要从中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做到传好不传坏。 # i- l l, x- D. w
我觉得非常有道理,而且同样适用于社工机构“母亲”和用人单位“妻子”之间。先说说“视如己出的关爱,相敬如宾的对待”。
( q- O6 h$ A& ?& D6 W作为社工的我和社工机构“母亲”没有血缘上的亲密,和用人单位“妻子”在这里也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不过要是在这种情况下能做到“视如己出的关爱”那就更和谐了,相信很多矛盾也会慢慢化解,当然,这样做起来就相当难了,不强求。 3 I* M6 |: B/ n( Q' m( R0 d7 z
不过,“相敬如宾的对待”是完全可以的。 ( h G- {0 e$ y* O- M% L7 V
社工机构“母亲”想请岗位社工“儿子”帮忙开展活动,在策划活动方案时就可以和用人单位“妻子”沟通一下,也请“妻子”参考下这个活动怎么样,“妻子”也会给出一些建议,说不定也会帮忙从政府“老丈人”那里协调一些资源。总之,得让“妻子”有知情权,要等到开展活动时才给“妻子”沟通、需要什么支持等,那能不生你的气?!
L3 I5 Z$ J2 I& b" B岗位社工“丈夫”是应该定期给用人单位“妻子”汇报工作的。包括每次活动前的策划案、活动后的新闻稿和总结、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如果你有事不能上班,除了给“母亲”请假外,一定也得给“妻子”请假,不然你擅自离岗,她也许会觉得你出去鬼混哦。 & i3 q: m l! X6 Y6 ]
用人单位“妻子”呢,有时候会觉得岗位社工“丈夫”的“母亲”没有征询她的意见就开展活动,觉得“婆婆”一意孤行。这个时候也请谅解,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比较固执,“妻子”可以耐心和“婆婆”沟通嘛,偶尔主动关心“婆婆”最近的状态也是好媳妇的表现哦。“妻子”可不要从其他地方知道了“婆婆”的动态,还赌气不管,就要看“婆婆”活动结束后会不会对她说,如果“婆婆”还是一意孤行的忘记了,这不得气坏身子。还有就是在“丈夫”面前少抱怨“婆婆”,可以一起协商怎样更好地和“婆婆”沟通,大家都是为了工作嘛。
5 p! B/ d8 \9 k$ U上边这些都是可以“相敬如宾的对待”的,当然还有很多是需要三方互相尊敬的,事无巨细,从小事做起,做一个细心、有责任心和爱心的主体。
b! e$ q" b& V$ h1 _/ B2 R2 F再说第二条:作为丈夫和儿子要从中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做到传好不传坏。的确,岗位社工是社工机构和用人单位中间的纽带,“婆婆”与“妻子”之间的不愉快,岗位社工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2 N% U4 e5 S/ U8 Q/ i3 Y比方说,“丈夫”会在“妻子”面前说“母亲”的不好,这也会让“妻子”对“母亲”的好感降低;“儿子”在“母亲”面亲说“妻子”的不是,也会让“婆婆”更不满意这“媳妇”。这些都不是一个好儿子和好丈夫应该做的,岗位社工应该有选择地传递信息,做到“传好不传坏”。 1 Y! S7 U7 A; V7 [1 \9 _0 [
在“母亲”面前经常说“妻子”对我很好,很支持我的工作,对我照顾也无微不至,没有让我做行政工作,而是遵从我的喜好,让我做社工专业的工作,还经常在政府“老丈人”面前赞美我等等;在“妻子”面前经常说“母亲”很关心咱们,也在我面前对她以前的固执感到抱歉,希望你谅解,以后会与你多沟通,会时不时地看看我们小两口,她也会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等等。 & Y, f: ?% j1 A. Y8 J0 ^
当然了,这可不是让你说谎,如果现实中表现的不是这样的,那就要真的考虑你们之间的关系是否合适了。社工也要懂得关爱自己嘛! / ]! z7 H" S9 e4 y
预祝“母亲”、“妻子”和我的工作和生活更加美满和幸福。 9 P `% d6 ~& N3 y3 x o1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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