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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 (湖南)浅谈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民政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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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浅谈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民政作为5 ~# C; i5 X1 ^1 c3 ~) L2 k
                                                                2012年11月05日08:34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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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正望; D0 V5 {5 G- L& s+ M7 F/ |

, D& N, l9 {8 z) p  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如何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有所作为?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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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d8 V* `) X# p+ w  一、民政部门要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用心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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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 v6 ?( U: a) t: |% H! S  我州已基本建立和完善了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以灾害救助、五保供养、大病救助、流浪乞讨救助、临时救助、就学援助等专项制度为主体,以慈善捐赠、社会互助等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这一救助体系在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中发挥了兜底的作用,有效夯实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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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湘西州经济相对较为落后,贫困面宽、贫困程度深,救助总量相对不足,有限的救助资源与不断增长的救助需求存在一定矛盾,特别是农村低保尚未实现应保尽保。因此民政部门要针对我州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迎难而上,在关注困难群众、提高社会救助保障能力方面用心作为。这种作为体现在:一是要多方争取资金支持,探索建立与居民可支配收入直接挂钩、与地方经济增长比例同步的基本民生保障投入增长机制,确保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我州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困难群众共享改革成果。二是要与时俱进地创新工作方法和方式,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救助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民政救助与卫生、教育、司法、住房、扶贫等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建立科学的联动运行机制,搭建互动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解决好各类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三是要多层次、宽领域、多措施、全方位解决城乡群众的各种生活难题,心系群众,用心工作,不断探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运行机制。四是要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在救助标准、资格认定、资金发放、多方监督等方面,做到程序合法、运行规范、公开公正。. m! j) [- Y9 A1 L0 J$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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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政部门要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尽职作为/ V" x- i* P& j3 H7 t

3 O  a& g' n/ e) ~" ]  目前我州的村(社区)建设投入不足,缺少群众活动场所,社区办公用房不能满足现实需求,行政化倾向比较严重,服务功能较为薄弱,基层组织服务的内容、形式、方法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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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3 p: j- j- @' b6 z/ D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的健全,特别是在当今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的新形势下,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因此,民政部门要顺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下移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在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自治功能,夯实社会管理的基础中尽职作为。这种作为体现在:一是要在提升城乡基层社会管理水平中当好“指导员”,帮助村(社区)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充分有效地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二是要在保护群众民主权利中当好“警卫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基层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切实保障基层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是要在推进和谐村(社区)建设中当好“服务员”,以服务群众为宗旨,让村(社区)的群众生活在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大家庭中,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 t) [/ n5 T6 s% K

. J$ H. M3 _& Z$ ~4 c0 Z: `# Z  三、民政部门要在培育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中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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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9 r/ ]1 V& D6 r) ]0 c  我州近几年来社会组织发展迅速,目前全州已有各类社会组织近千家,在社会各个领域和阶层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但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的民政部门,无论在机构配置、人员素质上,还是在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上,都不太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3 e( q8 @; n/ [) V7 D

  g' C! S1 s  @' x6 i6 D8 E, d0 \' M  因此,民政部门要掌握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律和功能特性,在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中主动作为。这种作为体现在:一是要通过加强登记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职责明确的社会组织发展机制。二是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落实有关优惠措施,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三是要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积极帮助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发挥其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 ^9 m  h9 K  s: L;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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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民政部门要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加快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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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州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刚刚起步,对很多人来讲,社会工作还是一个很陌生的概念,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大多数没有受过正规的社会工作知识和技巧训练,缺乏社会工作应具备的岗位知识和专业技能,工作手段和方法比较落后,专业化程度不高,人才的数量与质量均难以满足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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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民政部门要在提升社会工作队伍的素质中当好“辅导员”,在提升社会工作者的社会服务水平中加快作为。这种作为体现在:一是要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编制好发展规划,加大社工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完善好各项政策,加快制度建设,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二是构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税收减免、政策支持等制度激励机制,引导成立公办与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计划、分步骤地在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中重点设置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吸纳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三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多途径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工作者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有效解决当前面临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数量不足、推进较难等突出问题。四是要以助人为宗旨、以提高专业知识和才能为抓手,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等社会服务工作,使社会工作人才在协调社会关系、疏导公众情绪、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等方面发挥前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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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x5 n4 ]( Q) Y, a  五、民政部门要在加强社会专项事务管理中尽责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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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4 a- ~5 W5 N9 g9 T* J  社会专项事务是民政部门的传统工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需求的增长,传统工作有了新的变化和新的要求,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新的难题,以往的管理手段很难适应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的快速发展,很难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更高水平、更多形式的多元化要求。: \# L( J  I6 }4 M

, S/ h7 m* U' u  o- u  因此,民政部门要在进一步创新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中,在发挥职能主体作用、协调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中尽责作为。这种作为体现在: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改变管理方式,创新工作手段,切实维护边界和谐稳定,促进边界民族团结。二是要建立健全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救助长效机制,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力度,按照老龄化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老人、孤残儿童等弱势群体基本权益。三是要继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离婚劝解工作,倡导建立尊重包容、和谐互信的夫妻关系,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四是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确保各项优抚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五是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继续扎实做好退役士兵重点群体的政策落实、权益保障和矛盾化解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履行民政部门社会稳定的推进器、润滑剂和减压阀的职责。8 Q+ |, g5 l( B/ R.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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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roll.sohu.com/20121105/n3566552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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