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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NGO趋势 桂城推“绿色通道”吸引社会资源进入公益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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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东莞清流 于 2012-8-24 09: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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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GO趋势 桂城推“绿色通道”吸引社会资源进入公益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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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8-24 08:33:33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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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 s6 z; p* a- y( B       作为非营利性的非政府组织,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也是公民社会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但作为实体机构,其在社会上生存,必然需要一定的资源予以支撑。

5 C7 W5 a7 J  T% i       近几年,在政府财政的强力支撑下,南海桂城的NGO的发展已成品牌,15个注册公益组织的数量和质量,更是成为佛山各镇街中的“翘楚”。然而,从NGO的特质来看,起步阶段依赖政府财政只是“过渡之举”,长久之计还在于空间更大的社会资源。

/ j$ D# I" [6 T% \( O  }      桂城一家NGO组织负责人就直言,“NGO是从社会中来,要到社会中去,如果过度依赖政府资源而不能开发社会资源,NGO持续发展的活力就会降低,甚至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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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财政将逐渐成为NGO组织的“配菜”,社会资源则将成为“主食”!记者从桂城街道获悉,桂城今日起将开辟社会资源参与“关爱桂城”建设的十条“绿色通道”,涉及物资、场地、资金、公益资源置换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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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意味着,桂城财政对NGO组织的扶持将被淡化,今后的方向则是,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公益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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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举或将成为桂城乃至南海NGO组织发展的一个“分水岭”:此前作为起步阶段,NGO组织主要依赖政府扶持而立足,经过近3年的发展,NGO组织开始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挖掘更多社会资源便成为其发展的题中之义。

# e5 k! d- h4 c! E$ {3 s      慧爱公益教育机构的社工冬冬就表示,目前政府财政购买服务的经费,占到了慧爱的70%左右,“比较成熟的NGO发展模式,应该是社会资源为主,政府资源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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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

( U3 A8 s1 G( y5 P) s+ U7 k; I      政府买服务“养活”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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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占到NGO组织经费来源的70%甚至更高,这是NGO起步阶段的普遍现象。这意味着,政府是最大买方,作为卖方的NGO组织在服务时,难以保持足够独立性。
2010年3月,扬帆社工中心在桂城成立。作为佛山首个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扬帆社工中心也被寄予充实本土公共服务的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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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后,扬帆社工中心将专业社工服务带入桂城,包括社区少儿学堂服务、本土社工培育等一系列服务内容,也相继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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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带动下,启创社工中心、慧爱公益教育、博睿社工中心、星儿特殊教育等注册公益组织,纷纷落户桂城。数据显示,目前桂城已拥有15家注册公益组织,数量领跑佛山各镇街。
然而,注册公益组织数量的激增,也带来一层隐忧:政府扶持力度尤其是经费供给力度很大,如果政府“断奶”,这些注册公益组织怎么办?

+ z$ l" j3 U# @) k      实际上,这一担忧从扬帆社工中心落户后就一直存在。扬帆社工中心落户时,就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政府出资数十万元用于购买服务,直接促成了扬帆社工中心的落户,这无疑会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但越来越多NGO组织如果都向政府“伸手要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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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步阶段政府给予较多扶持还是很有必要的,不然NGO组织进来了,却没有项目可做,不说能发展得如何,可能连生存都有问题。”桂城街道社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扶持NGO组织发展,桂城于2009年就通过财政投入设立了“关爱基金”,目前累计已超过1000万元。其中,最直接的扶持方式,就是以招投标形式通过专业评审,向NGO组织拨付服务经费,以支撑NGO组织的运作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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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1年,“关爱基金”就为此拨付数百万元经费,大至70多万元、由启创社工中心负责的“关爱种子计划”,小至数千元、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的居民教育讲座活动。

7 l3 n0 U- g* D5 W7 Z      这催生本地公共服务市场的繁荣,包括居家养老、外来家庭社区融入、心理援助、特殊教育甚至信访等一系列专业服务,逐渐进入桂城民众生活,公益服务的氛围,也在桂城日益浓厚。然而,上述隐忧也开始出现。

  x, F: `' f! D1 V      慧爱公益教育的社工冬冬告诉记者,她们申请到了“关爱基金”的两个项目,总经费近50万元,占据其总经费的大约70%;另一家不愿具名的本地NGO也表示,政府财政购买服务的经费,占到了自身经费的近9成,“服务开展、机构运作基本都是靠政府‘养’着。”

8 }- N* ]- b3 y  U* B. F      当记者回访上述业内人士时,他表示,NGO组织的行为虽然不是企业行为,而是强调公益性质,但运作方面仍有相似之处,“政府经费占这么高的比重就相当于大股东,话事权就很重,即使政府给予NGO充分空间,但NGO开展服务的独立性依然会受到政府比较明显的制约,毕竟,政府一旦‘断奶’,NGO就可能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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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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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社会“搵食”空间将增大

9 y3 L, D1 h4 ]- E6 ^+ l5 U      降低对政府经费的依赖,提高对社会资源的利用度,是接下来桂城NGO组织的发展趋势。桂城此次推出十条“绿色通道”,正是为社会资源进入公益体系“开绿灯”。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NGO组织和企业等社会主体之间的需求,形成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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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更多社会资源进入公益领域,不是说政府财政投入减少,而是淡化政府财政支持的色彩,让社会资源逐渐成为NGO组织的‘主食’。”桂城街道社工中心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桂城已有15家注册公益组织,义工和社工服务的社会氛围也很浓,“光指望政府‘喂奶’,NGO组织就会成为‘长不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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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慧爱公益教育的社工冬冬表示认同。她说,目前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约占慧爱总经费的70%,个人捐赠占20%,企业合作、企业捐赠和会员会费等占10%,“慧爱落户南海的两年里,政府购买服务的稳定经费投入是我们发展起来的关键,让我们在基础不够牢固的时候能确保服务质量,现在我们服务比较成熟了,尝试要接洽新的社会资源。”

% G" x5 J+ B1 V      冬冬认为,NGO组织成长到一定阶段,都应当开拓更多社会资源,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政府的角色应该转型为资源平台对接,“通过这个平台,NGO组织可以找到想要的社会资源,企业、个人和基金会,也可以找到中意的NGO组织。”

" L2 G2 Q# X* N* S      桂城街道社工中心上述负责人介绍,桂城此次推出十条“绿色通道”,就是提供一种资源对接的平台支持。其中,除了资助NGO等服务团体及项目外,社会资源还可直接参与城乡社区建设、帮扶特殊困难人群等,另可参与公益资源交换活动,以盘活公益资源。

5 k; I4 G% F! I, b      “在资助NGO等服务团体和项目时,不一定是给钱。”该负责人表示,包括企业、个人和基金会等社会主体,既可为NGO组织提供物料赞助,也可提供场地辅助,还可直接提供资金资助,“今后注册公益组织还会增多,单靠一个创益中心来提供办公场地肯定不够,希望社会各界为NGO组织提供场地时,可以免租或收取象征性租金的形式予以支持。”

8 K) [" b% o/ ?1 w3 f       而在公益资源交换方面,今后社会各界更是可通过为民众特别是特殊困难人群提供文化、艺术等类别的免费培训课程,以置换“关爱桂城”各大主题中心及村(居)服务站的活动场地,“免费培训课程越多、效果越好,可置换的场地也会越大,今后还会考虑置换除场地外更多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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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创社工中心佛山地区主任黎玉婷表示,政府开辟“绿色通道”促使更多社会资源进入公益领域肯定是好事,毕竟相对于政府财政,社会资源的空间更大,利用起来针对性也会更强。但其中关键,在于社会资源和NGO组织之间能否形成有效的需求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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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企业也存在很多需求,社会资源可以成为NGO组织经费来源的主体,只是需要实践。”慧爱教育社工冬冬也表示,目前慧爱已与部分企业进行了沟通,比如有的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很多,如果不能形成归属感,就很容易流失,“这些都是潜在的合作点,关键是NGO的服务能否满足企业需求,企业的资源投放又是否符合NGO的定位,两者缺一不可。”

; n( X& t/ {/ W7 q        社会捐赠多了

" ?( r; c$ g5 s      “税务问题”很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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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D( G! r# d       随着“绿色通道”开通,企业、个人以及基金会的捐赠有望增多,NGO组织的经费比例也会更加优化,但“税务问题”可能成为一种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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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创社工中心佛山地区主任黎玉婷表示,启创属于民办非企性质,无论是政府购买服务还是社会捐赠,都需要缴纳约6个点的税金,“作为非营利性机构,其实应该是免税的。”慧爱教育社工冬冬也表示,慧爱属于社会团体,虽然社会捐赠不用缴税,但购买服务就要缴税,“如果有企业向我们购买一个几十万元的服务项目,缴税就要好几万元,可以做几个大型的社区活动了。”

4 x+ U' a  y, O       记者也了解到,广州在此方面已先行一步,NGO组织接受社会捐赠可以免税,但记者从南海相关部门获悉,目前南海尚无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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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条“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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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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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社会各界可通过“关爱基金”资助项目资源对接平台、桂城慈善会等,为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提供物资、专业指导等方面协助;

. S6 a) B2 S; N% N  L" B       2.可以物料赞助、场地辅助和资金资助等形式,资助NGO组织等服务团体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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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提供经济、物质上的帮扶和精神、心理上的关怀,帮助特殊困难群体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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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可通过易公益、圆梦计划等平台,参与公益资源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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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创办公益社会组织,桂城公益NGO孵化中心可提供培育和孵化服务;

6 Y  _  H8 G3 d7 |$ ~       6.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等,可就近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家庭等类别服务,参与城乡社区建设;

9 p9 [! l) Z- i1 G: l1 V+ X" v      7.社会各界可参与包括社区便民、交通引导、普法维权等需求较大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 j* S9 d/ ~4 g% g( j      8.社会各界可报名参与“义工学院”和“社工学院”,以及其他关爱主题中心和村(居)服务站推出的各类培训活动,接触和掌握社会服务理念及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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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鼓励社会各界提供报纸书刊、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和资源,以无偿或低偿方式协助宣传“关爱桂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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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鼓励社会各界对“关爱桂城”建设相对薄弱环节建言献策,对“关爱基金”的资金申请、拨付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撰文:赵进郑雯摄影:卢奕诚1 c# M/ J$ V8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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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1 A' I! O7 ]+ @原文链接:http://www.21cbh.com/2012/nfrb_824/300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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