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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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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莞清流 于 2012-7-17 11:01 编辑 , x; X0 o$ Q" Q# e# p
! H, Z1 u+ @, ? 2003:现代基金会中国起步
4 L0 P: t9 B. n% W! ?4 h8 t 2003关键词:基金会
( i/ K r! C: G" D 2003年,中国遭受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灾害,引起全社会甚至全世界的高度关注。这场灾害就是人们“谈之色变,避而远之”的非典型性肺炎,即SARS,俗称“非典”.SARS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从另一角度来看,这场考验全国人民的灾难,也客观地推动了中国慈善事业制度化的进程。
3 N8 C; I6 y6 c# q 2003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防治非典事业捐赠的现金和实物,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7 |* M7 @/ P1 y; p' Y- r
此举极大激发了民间捐助热情,最终,非典捐赠善款接近40亿元。
( b+ ~9 C q9 x% \* T5 i 非典后,中国提出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和谐社会等等带有很强价值取向的社会发展目标,而这些目标正是中国慈善开始成长的佐证。7 z& X7 m F F% p
而在“非典”背后,现代基金会在中国开始萌芽。5 p" p& G# S% ~% Q4 u
基金会的前身是慈善信托。现代基金会与传统的慈善信托基金的最大不同在于它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基金会使慈善机构不再依托信托形式,成为公司化的法人实体,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
# e5 i- f5 S$ F2 `" o8 E0 Z4 w 现代基金会使传统法律意义上的古典慈善步入了新时期的科学慈善。这种模式即是卡耐基的公益理念的第三种模式:由财富的主人在生前就作出安排,用于造福社会公众的事业。卡耐基、福特、洛克菲勒都做了第三种选择,成立了规模巨大的慈善基金会以“即时行善”,比尔·盖茨也是这种观点的忠实执行者。
$ N+ H+ s& b/ x0 c" _ 相对于欧美国家几百年发展历程的慈善事业来说,中国现代慈善正处于萌芽后期或者说是成长前期。美国的NGO组织数量,包括做公益、慈善、其他互助工作的NGO,平均每万人中就有50多个,法国为110多个,中国则只有两个。中国真正的民间自治的NGO少,基金会更少。
. a; g4 R# U$ L" m/ D( o- F6 M4 Q 中国的基金会兼具国外公共筹款机构和运作型基金会的特点,集筹募资金、运营增值和开展公益活动三项功能于一身。自行运作公益项目是中国基金会的一大特色,是其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方面。不过,改变正在发生。现代基金会的管理尝试带来惊喜。& x4 N9 [% r( Z5 m, ]
2003年,中国扶贫基金会采用矩阵式的管理结构,以品牌项目为筹资核心,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取得了突出成效。全年实现收入10056.7万元,比2002年增加45.8%,其中筹集项目资金和物资9220.3万元,比上年增加44.9%;全年总支出为10340.3万元,比上年增加97.9%,其中项目支出为10071.2万元,比上年增加131.5%.值得一提的是,在各项收入和项目投资均大幅增加的同时,基本支出却大大减少。这充分说明基金会的筹资能力和管理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
8 G4 Y7 W" b& ^* W/ ]; Q6 J 据分析,当时中国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23万家,但这些并不完全是真正意义上的NGO.彼时中国正处于转型期,NGO受到了来自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影响,造成NGO发展的畸形状态:他们跟政府的联系很密切,是政府的附属机构,非政府性表现得不充分;真正动员志愿者的能力很有限,志愿性表现得不充分;受政府和企业的影响比较大,自治性也不充分。0 o4 O1 M: T2 {* D6 ]+ I8 _& Z
但无论如何,中国现代基金会在2003年已经开始起步发展。
6 z0 y6 U9 h# f- p3 ~( V 事件:SARS催生“非常法规”
5 e5 R9 D( b* o J. s! O: S 在SARS肆虐的非常时期,从媒体公布的捐赠名单上可以看出,那些大名鼎鼎的富豪的名字集体缺席。一家媒体发表《感受非典募捐》的文章说:“捐助始终难如人意。特别是抗击非典初期,中国富人阶层几乎是集体失语。”0 [0 L& j& s! d6 x2 h5 g5 I
在公众的质疑声中,“中国富人阶层面对SARS肆虐集体失语”这一现象后来出现转机,这源于一项“非常法规”的出台。
! H! F# ^) E( O8 Z$ B- x 2003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防治非典事业捐赠的现金和实物,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4月29日,北京地税局即通知,抗非典捐赠在缴纳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T/ _# F; \0 T1 ~ |0 V1 }' [
“这是我国首次做出针对突发性、特殊性公共卫生事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时任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邹铭说,此次政策的出台对提高社会力量捐助积极性的作用显而易见,同时,大大地促进了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而在这次突发性SARS公共卫生事件之前,包括1998年的抗洪捐赠在内的所有捐赠活动中,我国政府都没有如此彻底的税收优惠政策。
+ v. Q0 T5 Y$ C8 Z' p( ? 最终,非典捐赠善款接近40亿元。(张雪弢)9 Y: h) e2 w# R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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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I8 S+ J8 G1 o/ z 2004:民间慈善制度破冰
1 n5 i" P; s4 Y- Q 2004关键词:基金会管理条例
# Q; F: t$ n: { 2004年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转折点。7 H" I4 u. J" |( \/ x) O; j
这一年,《基金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当时的评论称,此举标志着停滞四年的基金会将重新开闸放水。
) T( [$ K4 R" Y, U( e; q# H- C 中国基金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跌宕起伏的过程。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出现了基金会热,但经过1996年社团清理整顿之后,基金会的发展基本停滞,非公募基金会更是基本为零。而自1999年以后,基本上就没有新设立基金会。2003年底,全国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接近1200家,其中鲜有正式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
* B, `0 d* _/ W% b7 Y 2004年3月8日,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6月1日起,《基金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4 v* P1 K, Q# z2 A+ @
《基金会管理条例》首次提出了鼓励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意见,被视为非公募基金会的破冰性文件。自此,中国基金会行业尤其是民间基金会步入蓬勃发展时期。' y4 W# _5 T' O% X
而在《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之前,福特基金会是在中国大陆合法建立办事处的唯一一家境外非公募基金会。2004年7月7日,“温州市叶康松慈善基金会”获浙江省民政厅批准设立,这是《基金会管理条例》自实施后全国首家获准设立的地方性非公募慈善机构。+ {8 u$ `0 ^7 ~- T7 ^0 E
紧接着,“上海福岛自然灾害减灾基金会”等4家基金会获得“出生证”,成为上海按法定程序审批成立的首批非公募基金会。4 i) z3 ^- W" {8 Z" G
制度上,《基金会管理条例》为民间慈善破冰,而政府对民间慈善的鼓励不止于此。8 c4 \0 q( ?$ p6 n
2004年12月,民政部授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500多家民间组织“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对民间组织进行表彰。
5 R9 w1 O( k4 z0 F3 I 时任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表彰会上说,此次表彰是民间组织发展史上的一件盛事。民间组织在兼顾群众利益、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调节器和稳定器的积极作用。0 C0 m7 } ~! X
还是在这一年,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公益时报社和胡润合作,共同推出了中国第一张慈善家排行榜--《2004中国大陆慈善家排行榜》。这份榜单的推出,让企业家们在创造财富的同时牢记本身的社会责任,在赚钱的时候不忘回馈社会。从某种意义来看,2004年成为中国的“慈善年”。% ]* k' @# P- J( K6 Q; `& }
事件:《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 L( D) n! R# l2 V2 m4 z4 q
《基金会管理条例》的颁布被视为中国基金会发展史上的转折点,奠定了中国基金会的运行准则,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其作用相当于1984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基金会法。/ R+ V* z. E# L) ^; m
《条例》共分七章四十八条,与以前施行的《办法》只有十四条相比,规定更加详细、严格。4 `$ S4 z6 r6 O
《条例》将允许登记的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中包括私人基金会,并且允许境外基金会进入中国。- |' }* M1 }1 `
《条例》明确规定政府官员不得担任基金会的操作性职务,并通过登记注册的最低资本和对基金会支出的两组规定,抑制公募基金会和鼓励非公募基金会。/ [1 ~7 R+ M; r- }. l) [) t+ h
新的条例虽然已经减弱了政府在慈善事业中所扮演的角色,但本来准备写入条例的“私募基金”,最后还是改成了“非公募基金”。; L4 F4 W% W: v* b5 r4 P1 u# Z
(张雪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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