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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最高法:集中打击拐卖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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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佛山儿童自我保护 于 2014-11-26 11:13 编辑

      今天上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三十年工作座谈会暨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在上海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
      韩正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和保护,司法保护是综合保护网络最后一道屏障,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少年法庭是改革创新的产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对公正司法提出明确要求,上海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努力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韩正代表上海市委向长期关心支持上海法治建设和少年审判工作的最高法院、中央政法各部门、兄弟省区市法院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少年法庭的诞生,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审判事业竖起了一面亮丽的旗帜。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最高法院举办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创设30年座谈会和论坛,对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是有力推动。
      韩正指出,少年法庭是改革创新的产物,少年审判事业发展离不开改革创新的推动。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贯彻落实好这个要求,上海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过程中,努力种好苗圃和试验田,为全国积累有益经验、作出应有贡献。当前,上海正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聚焦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和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努力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此次座谈会和论坛的召开,为上海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上海的同志要认真聆听交流发言,汲取真知灼见,推动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上海法治建设再创新局面。
      周强在讲话中指出,30年来,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步发展壮大,现已发展成为人民法院的重要审判机构。少年法庭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形成了多元化少年法庭审判组织格局,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少年法庭审判队伍,创立、发展了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树立了人权司法保障的良好国际形象。他强调,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少年法庭工作全面、科学、健康发展,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努力开创少年法庭工作新局面。
      周强指出,30年来,少年法庭工作创造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有五点: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各级法院在党委领导下,立足司法职能,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水平,促进了少年法庭工作的蓬勃开展。二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各级法院始终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立足少年审判工作实际,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法庭工作制度机制。三是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方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坚持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寓教于审”的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庭前、庭中和判后教育感化工作,创造出一系列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执行方式。四是始终坚持立足现实国情和司法需求。各级法院积极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探索少年司法工作规律,推动形成了植根于现实国情、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法庭工作制度机制。五是始终坚持各方参与、形成合力。各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主动与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进行沟通、协作,构建了由社会各方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周强指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日趋成人化和低龄化,性侵害、家庭暴力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易发多发,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呼声日益强烈,少年法庭工作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法院切实增强做好少年法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化解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矛盾纠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周强要求,要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立足少年审判职能定位,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以维护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权益和矫治、防控未成年人犯罪为切入点,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及各项延伸工作;要依法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依法严惩拐卖儿童、组织儿童乞讨及猥亵、强奸儿童等刑事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各类民事案件,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执行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要以审判为中心,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开展判前、判后延伸工作,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工作。
      周强强调,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健全、完善少年法庭工作制度机制,促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体系。要加强顶层设计,落实好新一轮司法改革提出的任务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适时提出立法建议;要把建立健全少年法庭工作体系作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好,完善公、检、法、司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和工、青、妇、教等部门积极参与的“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
      周强强调,加强少年审判机构和队伍建设,是促进少年法庭工作全面、科学、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要切实加强少年法庭自身建设。要在地方党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努力建立、完善职责明确、运行规范、人员齐备的少年法庭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队伍建设,抓紧配足配强少年法庭法官,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少年法庭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调查研究和法治宣传,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对审判信息的挖掘分析,发现、总结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规律,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广泛宣传少年法庭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对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宣读了表扬通报,出席会议的领导为获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上海市委常务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孙潮,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刘立根出席会议。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全国各高院和各试点中院相关领导和少年审判指导机构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部分少年审判工作模范代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最高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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