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粤清流社 于 2013-12-30 09:02 编辑 9 ]( h! ]2 H6 _: [& j(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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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0 l, H( g9 v+ g3 o                      社工不能作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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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在香港,除非注了册,否则任何人不能自称「注册社会工作者」,也不能任职社会工作者的职位。社会对社会工作者是有确认,同时也有期望的。 
( w+ j0 E0 c. n    社会究竟要社会工作者作些甚么?对社工又存有怎样的态度? 
- }8 @# Y) R) }0 W4 L% u* p6 Z    有人认为社工是「助人自助者」;要帮助人去解决问题,保护弱势的社群,防止歧视,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义,保持家庭的完整,减少不幸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 b5 O7 j, D4 A5 I/ s0 H    也有人认为社会工作者是「搅事份子」;唯恐天下不乱,专门挑动社会中不同社群间的不和与对立,为社会带来麻烦和不安定。幸好,有这样看法的人不多。 
6 L3 ^" Y" i% Z0 ?6 T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社会工作的专业可以说是社会的「良心」。社工要提醒公众,人是生来平等的,是有尊严的,有基本的权利的。人应该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以谨慎的态度做个堂堂正正的人。 
. U8 X7 u, @" Z2 y    社会也授权、委托社工们去为社会做当做的事,尽当尽的责任,可惜是:资源不足够。结果是,很多情况下,社工们吃力不讨好,心有余(甚至心力耗尽!)而力不足,受委任者和接受服务者双方面的怪责和不满。: j  h6 c% n: c/ s; `* p* a7 e1 s 
    但大多数的社工们仍然是尽心尽力,要建立一个更美善、更公平,更和谐的社会。 
2 j- j) I2 j; w: E% S6 S    那么,有甚么是社会工作者不能作的呢? 
* ~' M5 i2 A' x# n    社工们不能成为「救世主」。社工们是人,不是神。不能改变不愿改变自己的人。他要接受现实的限制,也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别人身上。 
2 n" e) Y% X% J' [; ^    社工不能不顾及自己身体和精神上的健康。他不能无穷的支付…一个「耗尽」了的社工,对己对人都无好处。 
. }5 Q1 {2 o' z8 m1 H' K7 }: _2 X    社工不能让自己「死心」,他要找到方法,让理想的火在心中继续燃烧。他不会以「打好一份工」作为满足。* N  @% F1 t. Z8 A$ d! s- ] 
    社工有一个禁区,就是他的专业守则,这反映了他的工作理想、价值观念,和展开服务时的原则和指引。 
3 h0 |, e+ t2 w7 [- S    他会将案主的利益作为最终的考虑,不会揭露案主的私隐,尊重案主的自主权。: c, r, e1 C7 h1 E 
    他会记得,当案主正在接受其他同业的帮助时,若无该同业的知会和案主的同意时,不会劝诱该案主接受自己的服务,而终止原有之服务。 
: _; Y, ~; _. ?8 U    他不会把自己的利益,置于服务对象的利益之上,更不会借着工作的关系,谋求个人的好处。 
1 N: ]* c8 h1 D# G5 w1 i    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所发出的专业守则指引,是所有注册社工应当熟悉,经常反思,而且切实遵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