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知识之
]% {! w" d# A* W8 q: s/ ]0 L! ` 社工最重要的是“有心”还是“有力”? 0 K3 \+ ]% l* q' T0 Z5 g7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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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f5 M, C3 o% t 在做个案督导时,我请同事总结自己做个案的一点心得。其中甲社工说,她最近的一个个案是一位离开学校后便失去联络的失足青少年,后来甲社工通过网络再次联系到他时,他正因触犯法律而陷入官司。那位青少年表示,他出事时很想找甲社工商量,但因自己中途“溜号”又不好意思,而这时甲社工主动联系到他,令他非常感动,他感谢甲社工的关心,让他有勇气面对现在的困境。于是甲社工便觉得做社工最重要是“有心”,只有“有心”才可打动案主,令案主得到关怀及支持。 甲社工的个案引起其他同事的一阵讨论。乙同事认为做社工“有心”是必然的,但问题是能否帮到服务对象,因此做社工除了“有心”之外,更重要的是有专业能力去帮人。这个回应一下子将大家分成两个阵营。接着有同事说,只靠好心去行事而能力不足,可能“好心做坏事”。因为,你“有心”,你的服务对象可能很相信你,但你如果能力不足,你的判断可能是错的,甚至有可能误导服务对象。“有心无力”的社工给服务对象的印象,是连你这么“好”的社工都帮不上忙,就更不用去找其他社工了,其实这样反而“害”了服务对象。事实上,无论甲社工怎样“有心”,那位青少年怎样被甲社工打动,他都要陷入官司的困境,在被关怀及感谢之间,社工的介入又能帮什么实质性的忙呢? 当然,支持最重要的是“有心”的同事也提出他们的论点,指出很多处理的个案都是受到不同的环境因素及条件限制,社工能做到改变的的确不多,但在我们的支持及关怀下,服务对象可以更有力量去面对这些逆境,舒缓困境中的伤痛。而“有心”的社工亦会在他对案主“有心”的推动下,不断地装备自己,从而成为更有力量的社工。 究竟社工的“心”还是“力”更重要?我问大家:社工的能力是什么呢?是善于了解人的身心状况、人际与系统间的关系与纠缠?是好的说服、沟通及危机介入能力?其实很多行业,如保险经纪、地产经纪、婚礼筹备经理等都有类似的特质,但有这种能力的人不一定是社工! 同样,社工的“心”又是什么呢?是对人的关怀与重视?是无条件的接纳与支持?但是,父母对子女、好朋友及爱侣之间都可能存在这样的“心”,但好多服务对象仍然背着家人、亲友来找我们社工,所以有“心”的人不一定能做社工。 究竟“心”与“力”是什么关系呢?就好似甲社工的个案,是否社工有足够的能力就可以避免服务对象失学失足?服务对象如今陷于官司,是否就等于个案已经无法挽救?我倒认为,只要服务对象及社工都不放弃,服务对象的前途仍然可以努力。社工的“心”令服务对象没有放弃接受社工的帮助,这已经是个进步,当然最终能否帮上忙还要看社工的工作。 从我们社工助人的历程看,社工的“心”和“力”就好似人的灵魂与躯体。一个有能力而没有心的社工,就好似一个四肢发达而没有灵魂的社工,虽然行动能力强,但没有人担保他会做出什么样的服务来。相反,满怀伟大的意愿及情操,一面对问题就无能为力的社工,只是空有一腔激情,对服务对象无法提供身体力行的帮助。 社会工作是“以人助人”、“以人为本”的专业,社工的“心”与“力”就好比人的灵魂与躯体,是二元合一的。我们不需要争论灵魂和躯体哪个更重要,做一名真正的社工,需要既“有心”又“有力”,缺一不可。在这些日子跟进同事的督导工作中,很高兴听到同事今日的讨论,心里感到一点安慰,因为看到了他们认真地澄清及积累自己的经验及想法,在探索自己的社工路! 本期专栏亦是“督导在前线”的最后一稿,虽然不知道大家对专栏内容的想法,但依然很荣幸在过去一段日子里跟大家分享我在前线督导的喜与乐。祝大家“灵魂”与“躯体”合一,做一个有心有力的社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