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 ?' O. p" } 四、加强戒毒所基础设施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为收戒吸毒人员提供足够条件0 H ^8 ~; Y* t" r
4 n1 V l/ s2 f3 Y& D3 e. H. c0 D. G3 d 吸毒者——强制戒毒——落实出所帮教——回归社会,这是吸毒人员戒断毒瘾的一条途径,也是县区级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采取最严厉的一项戒毒措施,通过这一途径能否戒断毒瘾,回到社会能否立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强制戒毒所的管理能力,管理水平,管理质量。2005年来,临沧市加强了六个强制戒毒所建设,扩容新建床位将达3400个,可以满足收戒现有吸毒人员的需要,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为适应“外转内”工作的需要,各强制戒毒所还在不断探索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申报实施劳动康复生产项目,在戒毒人员生活费用上的不足,2005年全市禁毒工作会议决定,每名戒毒人员每月补助100元,由市级财政承担30%,县区财政承担70%,且年内都得到了落实达300多万元,与此同时为推进临沧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迈进,实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教育学校化,康复劳动化,环境园林化的要求,制定了《临沧市公安局规范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作了《临沧市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汇编》,从而规范了戒毒所的各项管理工作,目前,耿马、临翔区、沧源戒毒所达标为“二级强制戒毒所”,云县戒毒所达标为“三级强制戒毒所”。因此,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的情况下,通过提高管理民警素质,改善人性化管理方式,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将为戒毒人员戒断毒瘾提供更好的条件,为吸毒人员回归社会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