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4 L( Y9 ~, `5 Y- {( m& @5 L1 v# G; N
禁毒工作社会化大格局的建立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下,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禁毒委员会,并在同级政府下直设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作为独立实体,全面组织协调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开展禁毒工作。 0 K, Z; E J+ q, ^# O( J _# O! q5 i: k U* [5 b ]! h0 f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抓好禁毒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把禁毒工作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考虑,统一规划,统一部署。 同时,要切实承担起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其它组织要在禁毒办的指导下,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开展禁毒工作。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依法明确管理主体,理顺工作关系,改进管理方式,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进行联网管理,建立起符合实践需要的管理机制。其中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负责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建立以行政部门依法管理为主、娱乐场所自律管理和全社会共同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并加大管理处罚力度,以杜绝娱乐场所新型毒品的危害;公安、商务、海关、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强化检查和监督措施;卫生、药监等部门负责对精神药物、麻醉药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银行部门要积极和公安部门配合,严密控制涉毒资金的流向,以摧毁毒品犯罪经济基础,打击洗钱犯罪,并注意在控制过程中发现可疑资金流动情况,为侦破毒品案件提供线索。同时,这些相关部门要设立禁毒专干,明确责任,把禁毒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列入到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计划中去。+ w, K& ]6 ] R.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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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戒毒部门职责,整合戒毒机构资源。从遵循戒毒工作客观规律和提高我国戒毒工作实际效果出发,国家必须重点培植、发展劳教戒毒工作,利用劳教戒毒机构的优势资源,带动强制戒毒工作同步发展,使强制性戒毒机构的资源都能得到优化利用。然而,目前由于各种原因的制约,劳教戒毒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应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将强制戒毒机构和劳教戒毒机构有机整合起来,归司法部(或公安部)统一管理,并实现领导、人才、物质的合理配置,并实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主管部门垂直管理为主、当地政府配合的双重领导,消除原来分属不同部门管理造成的工作标准、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工作效果等方面的差距,实现强制性戒毒资源的优化组合,提高强制戒毒资源利用率,使之发挥更高社会效益。8 |2 s/ s. l. v* E0 f8 Q9 p
; s) z i+ N/ s# r5 F 明确帮教主体,落实帮教责任。 帮教回归、社区服务的主体是政府基层组织,是在政府基层组织的统一组织下,联合公安民警、单位、家庭,发动群众对吸、戒毒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以及采取措施降低毒品危害的工作。要做好对吸、戒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必须由街道、乡镇等党政组织、公安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家庭共同建立戒毒出所人员的帮教体系,建立村(居)委会、单位、派出所、家庭“四位一体”的帮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