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粤清流社 于 2013-12-30 09: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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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知识之) y! R- L2 s5 L 
                      社工不能作什么% M# U) e; c5 K" s9 W-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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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在香港,除非注了册,否则任何人不能自称「注册社会工作者」,也不能任职社会工作者的职位。社会对社会工作者是有确认,同时也有期望的。 
7 X) x9 j; V; O0 k2 w    社会究竟要社会工作者作些甚么?对社工又存有怎样的态度?+ ?+ @& G  h* c# e! P/ Z* E1 D 
    有人认为社工是「助人自助者」;要帮助人去解决问题,保护弱势的社群,防止歧视,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义,保持家庭的完整,减少不幸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y& H( B! V- v% Q' j4 e8 N 
    也有人认为社会工作者是「搅事份子」;唯恐天下不乱,专门挑动社会中不同社群间的不和与对立,为社会带来麻烦和不安定。幸好,有这样看法的人不多。+ {& v) @+ \+ [" S2 a- W. F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社会工作的专业可以说是社会的「良心」。社工要提醒公众,人是生来平等的,是有尊严的,有基本的权利的。人应该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以谨慎的态度做个堂堂正正的人。 
/ {3 ?& D% W3 S& E" T& ~    社会也授权、委托社工们去为社会做当做的事,尽当尽的责任,可惜是:资源不足够。结果是,很多情况下,社工们吃力不讨好,心有余(甚至心力耗尽!)而力不足,受委任者和接受服务者双方面的怪责和不满。 
/ W& y7 {& B1 R( F  h& A" L    但大多数的社工们仍然是尽心尽力,要建立一个更美善、更公平,更和谐的社会。/ [/ O* Y" u) a. d% }  }5 g1 ] 
    那么,有甚么是社会工作者不能作的呢?5 j+ `' ]! I7 \& C) C* e6 v6 }4 b 
    社工们不能成为「救世主」。社工们是人,不是神。不能改变不愿改变自己的人。他要接受现实的限制,也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别人身上。 
1 z8 n& g9 o8 Y% [    社工不能不顾及自己身体和精神上的健康。他不能无穷的支付…一个「耗尽」了的社工,对己对人都无好处。5 }' E' g9 N; M/ w7 \3 E 
    社工不能让自己「死心」,他要找到方法,让理想的火在心中继续燃烧。他不会以「打好一份工」作为满足。( e2 A( @4 m9 ]$ R 
    社工有一个禁区,就是他的专业守则,这反映了他的工作理想、价值观念,和展开服务时的原则和指引。 
- E! R: G" O/ m4 B    他会将案主的利益作为最终的考虑,不会揭露案主的私隐,尊重案主的自主权。 
+ t2 \$ G8 g' i$ x$ E* \* V: G- S    他会记得,当案主正在接受其他同业的帮助时,若无该同业的知会和案主的同意时,不会劝诱该案主接受自己的服务,而终止原有之服务。 
9 {& G8 ~) Y" m! ?7 y1 i( `    他不会把自己的利益,置于服务对象的利益之上,更不会借着工作的关系,谋求个人的好处。 
" D3 G/ f4 V- `3 {) x    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所发出的专业守则指引,是所有注册社工应当熟悉,经常反思,而且切实遵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