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是经上海市民政局核准的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单位,业务工作隶属于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从事社区吸(戒)毒人员帮教服务工作。根据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总体需要,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杨浦工站现面向全区补充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
4 K+ ^; I, r8 ~) w一、招聘人数. k- c# I/ J0 |0 _# T) B
8名4 B9 `6 P& [+ m& T
二、招聘条件# W& h9 |; s- } a% B/ s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学历教育),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管理学、医学等)优先考虑;具有社会工作资格证(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助理)、取得心理咨询师或助理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优先考虑。
4 Y' |6 C" Z; f0 O! L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 t3 r5 i7 X4 a* ?6 G& \3、年龄:女23周岁至40周岁,男23周岁至45周岁,具有社会工作经历的历界毕业生。
; t) v$ U' j: |2 o- E' v4、热爱社会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经政审合格。
. G4 i! n5 `0 g3 s1 A6 g5、具有杨浦区常住户口者或者具有本市户籍居住在杨浦区的人员。
& X( h, ~1 C1 \- c三、录用办法
) {* R6 Q; s( @% @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区禁毒办、自强杨浦工作站组织招聘工作领导班子,对进入笔试和面试人员进行考核后确认录用人员,报总社办理录用手续。
* K( X( u) J1 X四、待遇和保障 V% h$ o7 q" ]/ D' h# s g
根据《社工职业晋阶制度和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自强总社与被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核定职级,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以核定职级薪酬的80%发放,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自理。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M, q8 ~; r a
五、报名时间
" _' p3 p2 L1 G! W+ y2010 年4 月 26 日—— 2010 年 4 月 29 日
. w1 n/ i! e- J2 \'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1 @# @% D- g* |2 {, s7 `3 u六、报名方式
5 T4 v* \# Z5 k/ \# v+ C1 C 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报名照2张至自强杨浦工作站报名。0 I, I. I6 ^1 F; ~
报名地址:凤城六村1号206室 联系电话:651516365 l& E5 V" f. V6 U6 E3 O7 w/ W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9 h. L' v1 Y% B- M0 R& Z9 J. V 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杨浦工作站
9 X+ I7 d% ?6 m' ?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