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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25年社会工作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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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4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大学2025年社会工作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深圳大学官方网站 https://sg.szu.edu.cn/info/1006/2462.htm
为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深圳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深圳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点特制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
(三)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以《深圳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社会工作专业2025年度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拟招人数5人。
招生方向
招生人数
指导教师
社会政策
2
徐道稳、黄斌欢
社会工作实务
2
唐咏、高秋凤
公益慈善事业
1
周林刚
三、申请条件
(一)须具备《深圳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外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通过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2.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4.PETS5级合格证;5.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7.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三)社会工作博士点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的要求。
2.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我校在读二年级(2023年9月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专业;已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四)社会工作博士点“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的要求。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或先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说明性公函,待入学报到前提供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除硕士毕业于世界前200名院校(须至少进入“ARWU、QS、THE、USNEWS”四大排行榜中的两个)的外,申请者须至少有一项在社会工作专业领域内公开出版、发表、授权或已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社会确认的成果(不包括学位论文)。该成果应当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并可以多元化的形式展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学术论文。应为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学术期刊正式发表的论文。署名方式仅限本人第一作者、本人通讯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三者满足一项即可)。此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无其他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
2)学术著作。已正式出版且以申请人为作者之一,同时申请人独立撰写的内容字数不少于1万字。
3)科研项目。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下同)科研项目或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科研项目。
4)科研奖励。获地市级以上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颁发的科研奖项,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或行业组织颁发的科研奖项。在上述奖项获奖名单中,申请人应位列名单前3名(含第3名)。
5)资政报告。被地市级以上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采纳或者被其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且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6)实践案例。参与撰写的案例被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评选为优秀案例或者被其纳入案例库。在上述案例署名名单中,申请人应位列名单前3名(含第3名)。
7)服务标准。参与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颁布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或相关标准。在上述标准署名名单中,申请人应位列名单前6名(含第6名)。
8)其他代表性成果可提交博士招生评审组讨论认定。
四、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须提前与报考(博士生)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博士生)导师提出申请,经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
2.提交材料:
① 纸质版材料:申请者须在2025年3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过期退回)将以下申请材料按下述顺序添加目录并整理、装订成册,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政府管理学院,快递文件请注明“社会工作博士报名材料”。为保证材料齐全,未整理或未装订材料恕不受理。
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守正楼B210室;联系人:蒋老师,电话:0755-86939537
② 电子版材料:申请者将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含目录)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286796239@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请标注为“姓名+申请深圳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博士”。
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均须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
7)至少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英文学术论文等):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提交);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3)报考专业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者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且今后不再允许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
(二)学院资格审查
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学院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研招办,研招办对审查结果进行抽查后,学院统一向社会公示。
(三)导师推荐
学院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本环节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不高于1:3的比例向学科点排序推荐申请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材料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成立专家组根据学科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科点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申请者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复试考核(含专业笔试)
复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网站通知,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和综合能力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以及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专业素质考核设专业笔试形式,考核申请者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此外,也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总分500分,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须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3.考核过程要规范,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备查,研究生院/纪委认为必要时可派人旁听。
4.自设专业笔试(社会工作综合能力)考核申请者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笔试试卷设A、B两套考卷,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卷。专业面试原则上为现场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外语、专业知识、科研经验及博士研究计划等。面试可分批次进行,不同面试批次的考核标准应一致,同一面试批次的面试方式原则上应相同。
5.2025年3月(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不超过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本专业拟招人数),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笔试试卷、录音录像等)。
(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已通过复试考核的考生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导师推荐意见、考核记录等。在各招生专业的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监督机制
(一)信息公开。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学科点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本着把好招生质量关、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本职工作。
(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2671162纪检(监察)室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jiwei@szu.edu.cn纪检(监察)室szuyz@szu.edu.cn(研招办)
六、其他说明
(一)学院根据招生工作方案制定专业相关实施细则,根据专业实际和报考情况统筹确定“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的招生录取比例;
(二)原则上2025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三)待教育部正式下达2025年博士招生计划后,将适时启动第二轮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生。
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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