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探索依托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爱心银行” 来源:新华社新华网福州4月12日电(记者宓盈婷 林凯)作为推动志愿者服务的创新举措,福建省正着手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对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信息进行有效记载,在调动公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基础上,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向规范化、社会化、常态化发展。 据福建省委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处处长谢纳新介绍,目前福建全省注册志愿者超200万人,虽然拥有不断壮大的志愿者队伍,蓬勃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但同时也面临着志愿服务资源分配不均、服务缺乏持续性、志愿者队伍专业化水平较低、服务内容与需求尚未契合等方面的不足。 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秘书长郑棣健说,志愿者过去只是在默默做事,由于工作时间和业绩没有挂钩,自身价值无处体现,“而在志愿服务工作相对完善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志愿者服务时间和记录制度对吸引新晋志愿者、激发志愿者的工作热情起着重要作用。” 2013年底,福建省委文明办、省民政厅联合出台了《福建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截至目前,福建已确定首批220个志愿服务记录试点单位,主要集中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 据福建省民政厅社工办工作人员陈炜介绍,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包括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名称、日期、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评价等。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对志愿者服务时间进行核实和累计,并对服务完成状况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志愿服务记录时间对志愿者进行“评星”。 谢纳新说,依托志愿服务记录,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也在逐步建立健全,志愿者将来可以在自己积累的志愿服务时数内得到他人的无偿服务。各有关部门也将在志愿者升学、就业、使用社会公共设施等方面推动制定相关公共政策和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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