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知识之 社工家访安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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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5 ^1 u7 T- c: j/ U+ Y+ A5 ^(一)家访前的评估 社工进行家访前,应先评估一下服务对象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需要预先了解及搜集资料,以决定是否适合进行家访,以及家访的形式(例如是否必须要二位工作员同行)。 为保障人身安全,进行家访前尽可能评估服务对象的背景是否涉及以下情况: 1、曾作出自我伤害的行为; 2、曾有自杀/谋杀的倾向; 3、曾滥用药物; 4、曾有妄想被迫害的精神分裂症征状; 5、未能跟从医生指示服用精神科药物或不肯服药的纪录; 6、曾有犯罪纪录,特别是与暴力有关的罪行; 7、曾有纵火的行为。 如鉴别服务使用者有上述类似行为,则须提高警觉,确保工作安全。
! s* h D; S; ^0 d, ]! v) [(二)进行家访前要注意的安全准备 1、社工应以自己的安全为首要考虑; 2、如服务对象有潜在暴力倾向,须尽量避免家访,而应安排在办公室接见; 3、在办公室接见有潜在暴力倾向的服务对象前,应知会工作伙伴,以确保有所需的人力支援; 4、接见室内应备有警报器,以保障员工安全; 5、如必须探访有潜在暴力倾向的服务对象,家访前须知会上司,并讨论是否需与工作伙伴同往; 6、进行家访时必须特别小心,并知会中心的同工预计回程时间; 7、如进行家访的同工在预计时间尚未返回中心,则中心须作出跟进,以确保其安全; 8、应在家访前与服务对象约好时间,如社工是首次面见服务对象,或是怀疑服务对象有精神病或暴力倾向,则最好安排其家人同在; 9、注意女性社工不要单独的去探访男性独居服务对象,或是男性社工也不宜单独的去探访女性独居服务对象。 ; H4 t" K9 G: v9 f# Q
(三). 家访时注意事项 1、道明家访来意,保持礼貎及专业的态度; 2、携带职员証,用以表明身分; 3、带备手提电话,以便有需要时尽快求援; 4、衣着要得宜,避免携带手饰或贵重物品; 5、注意家居环境及潜在的危险性; 6、抵达现场后,应立即在服务对象知悉的情况下致电回中心; 7、尽量坐近安全的地方,如近门口,并留意大门之上锁方法; 8、与服务对象倾谈时宜保持距离以免引起任何误会;
& q9 U* l; y, u$ o& n(四) 其他注意事项 1、出发家访前应留意天气报告,如天气恶劣或是雷暴警告等都不适宜家访; 2、出发前留意家访附近环境安全及交通情况; 3、家访时不宜随便作出承诺或有任何金钱来往; 4、家访时不可以收纳任何形式的礼物和餽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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