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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 【黑龙江】我省将出台首个社工新政 社区专职工作者明年有望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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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5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省将出台首个社工新政 社区专职工作者明年有望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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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5日讯 随着我省即将出台首个推进专业化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新政,今年2月哈尔滨首次招聘的64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将在岗位设置、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方面享受一系列针对性政策。

  明年,我省将加强社工专业培训和人才培养,出台全省职业社工岗位设置、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引导我省社工人才队伍加快成长;制定扶持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和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相关政策,同时制定实施社工介入社区服务计划和老年人、残疾人社工照顾计划等社工服务计划,并探索在企业开展专业社会工作,使社工服务尽快进入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积极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成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发展我省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专职社区工作者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情况下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同时,此前哈尔滨招考的社工实行的是劳动合同聘任制,合同期满后,合格者可以续订合同,试用期内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报酬标准按1500元/月执行,合同期内缴纳五险。薪酬待遇、劳动合同签订、职称等因无相关标准,均采取比照“政府雇员”。随着新政出台,我省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对专职社区工作者作出明确定义,专职社工岗位设置、职称评定、薪酬待遇也将更加规范。


5 G3 e: U! l! g8 g" E2 b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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