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工+社工+义工” 联合应对家庭调解
* k) J J! I' n* @ 不久前,在观澜基层社区负责妇联工作的林姐多了一个新的身份――“家庭暴力”调解小分队队长,与她同期“上任”的还有观澜其他14个社区负责妇女工作的人。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社会的建立首先有赖于和谐家庭的维护,而家庭暴力调解是这项维护工作的重要一环。”观澜办事处妇联负责人说。 有关资料统计,目前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而在深圳,近年来家庭暴力案件数字逐年上升,且开始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施暴者和受害人都趋向年轻化,婚龄在2―5年,尤其以处于婚姻磨合期的“80后”夫妻为多。 两个多月前,借平安家庭创建之际,观澜筹建15支家庭调解队伍,尝试在家庭调解工作中实行“妇工+义工+社工”三工联动,“由专人如同消防员一般来为包括家庭暴力在内的各种家庭纠纷及时灭火”。眼下,调解工作已向各社区延伸开来。 “妇工+社工+义工”的模式 “谁家的灶房不冒烟,哪家的夫妻不吵架?”这是许多时常参与家庭暴力调解的人士最为熟悉的一句话。 寻求妇联的帮助,是不少家庭暴力受害者走上维权之路的第一步。因此,带着一颗平和的心走进受调解家庭,从倾听开始,从不事先作出判断,是林姐们一贯的调解手法。 每次行动,林姐的小分队至少是三名成员:一名社区妇女干部,往往是林姐充任,一名社区服务中心的社工,再加上一名社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通常还会有几名巾帼志愿者同行。 家庭调解涉及的内容比较庞杂,家庭暴力的干预有一定的专业处理技巧,否则会起到反效果,而热心肠、性质类似“义工”的调解员即使再懂法律,毕竟也不是专业出身。更为关键的还有体制制度上的认可问题,他们的权威究竟有无法律保障?这些都是基层家庭暴力调解力量面临的课题。 观澜办事处妇联负责人陈茹说,基层妇联的人手比较有限,而社区服务中心及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全面铺开,为家庭暴力调解工作提供了更多社会化、专业化的资源。 “让社工和义工加入,也是为了整合专业化的社会资源,更好地为居民服务。”陈茹坦言。 社工的介入,不经意间将专业社会工作与传统的妇女调解工作结合了起来。多次参与家庭调解的社工小徐说,社工的参与,将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专业手法引入到调解工作中,无论对于调解家庭还是对于妇女工作者和志愿者,都是一种有益的熏陶,这是观澜对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创新手段的方式之一。 小徐表示,由社工组织活动,进行个案跟踪,以此来解决家庭暴力案件,是仿效香港和台湾的做法,目的是为了引导妇女儿童走出阴影。目前,“社工+妇工+义工”的调解模式刚刚在观澜推开,还在探索之中。 专业培训亟待跟进 作为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员、家庭暴力事件的“消防员”,介入“清官”都难断的“家务事”,被误解、被辱骂、被质疑……这些曾是基层调解员们在工作中遭遇过的问题,而要有效应对这些质疑声,就需要调解员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 对15支家庭暴力调解小分队进行专业培训,已被列入观澜妇联2014年的行动计划,“使队员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依法调解各类纠纷,化解各类矛盾,共同维护社区的稳定”。 深圳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易松国教授认为,社区家庭调节力量可以在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后起到调解沟通、引导求助和监督作用,并对施暴者的心理产生一定压力,在现行体制下,很值得探索。 易松国介绍,香港的防家庭暴力工作由专业社工完成,他们不是义工,上岗后有编制、有薪水;技术要求高,不仅要经过大学“社工系”的学习,还要通过注册考试,是一种职业,工作范围包括:对双方进行调解、咨询,教育施暴者;在调解不成时,将案例转介到公安、司法、卫生等各种部门,并要始终对案例进行跟踪等,其已形成完善体系,制度化、职业化,被政府赋予法定职责,为社会所认同,起到很好的“中介”作用。 “防家庭暴力是个系统工程,仅由妇联牵头有些力不从心。”易松国建议,反家暴不单是妇联一家的事情,后者应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同时,家庭暴力的产生除了本身的家庭矛盾外,很多时候也是因施暴者的人格心理缺陷、观念封建等造成,因此更应该从教育层面入手,由专业社会机构介入推动。 3 z: o7 Q ]2 ]
来源:南方日报, l7 c! n9 o%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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