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性侵女童,最需要家庭和父母的心理关怀 ?+ r8 \9 x; m6 W7 B& C6 f0 p
今年以来,性侵女童案件频现。过去3年仅广东就有超过2506名女童遭遇过性侵犯,近年来北京的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也呈现数量上升趋势。广东省发布的《女童遭受性侵害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在城市里,遭受性侵害的女童以流动女童居多,而侵害者多是“熟人”,比例高达65.74%。专家提醒,如果不及时进行专业的心理治疗和干预,许多性侵未成年人案的受害者最初可能表现为恐惧、抑郁、药物滥用等,长大后可能出现一系列心理问题,一辈子生活在性侵犯所带来的阴影当中。专家呼吁,千万别忽视帮助受害女童及时走出心理阴影,而修复心灵创伤的关键,是她们能否从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那里获得更多表情的心理支持。 今年以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现,短时间内,至少有十几起被曝光,其中年龄最小的受害者只有4岁。广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3年广东有超过2506名女童遭遇过性侵犯。北京多个区级法院和检察院也透露,近年来北京地区的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呈现数量上升趋势。 早在2012年4月,广东省妇联和广东省检察院所联合发布的《女童遭受性侵害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在城市里,遭受性侵害的女童,以流动女童居多,而侵害者多是“熟人”,比例高达65.74%。报告指出,这些被重点提及的“熟人”是:邻居、朋友、同事、亲属、老师、保安等。这些“熟人”一般都是“利用女童心智不成熟、缺乏分辨力、防范意识差等弱点,通过小恩小惠诱骗、施以轻微胁迫达到性侵目的”。 性侵幼女,早已超越法律范畴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而当公众把注意力集中在犯罪嫌疑人、教育部门和司法部门时,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却被忽略了――那些被性侵害的女童和家人,将如何走出阴影并抚平心理创伤。 被性侵的心理创伤或将成为孩子一辈子的噩梦 “在悲剧发生后,人们往往会忘记真正需要帮助的,是孩子和他们的家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龙迪教授指出,“如果没有周围人的理解和关怀,那种挥之不去的羞耻感和无助感将长久地陪伴她们。” 我们总是认为“孩子小,忘性大”,以为孩子不会受到创伤性经历的严重影响。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孩子可能忘记了那是一件什么事,但是记住了不良刺激带来的情绪和感受。这种印记可能是非常深入的,而且会持续很长时间,甚至会对受害者人格及成年后的男女两性关系产生深远的影响。 心理专家指出,受到性侵犯的女孩,在事发当时受到惊吓,容易出现“休克”状态,如定向障碍(分不清方向)、注意力集中困难,以及恐惧等情绪。事后,还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反应或症状。如出现焦虑、抑郁等情绪,甚至变得情感麻木;感到羞愧难当、无脸见人,或对他人尤其是异性产生信任危机,过度警觉,整日提心吊胆,严重的会发展成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有的容易产生创伤性记忆及闪回现象,做噩梦,并常被噩梦吓醒。有的会有退行现象,行为表现像一个年幼的小孩。 噩梦、焦虑、害怕报复、愤怒、害怕男人、学习成绩下降等,这都是未成年人遭遇性侵犯后的心理创伤反应。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的陈晶琦研究发现,与没有儿童期性虐待经历的学生相比,有过不幸经历的学生,抑郁情绪、敌意、强迫症状和焦虑的量表得分高,健康状况自我感觉评价得分低,甚至有人在调查的近一年里考虑过自杀。 性侵犯对于孩子的心理伤害,还可能阻碍他们在某个阶段的身心发展,以及影响他们对“性”的认知。对于这些孩子来说,性有特殊的意义,他们可能误以为“表达关心是用性”。可怕的后果是,如果他们沿着“性是唯一价值”的路走下去,人生可能会走偏。 社会和家长应尽量避免孩子受到“二次伤害” 反复做处女膜鉴定,甚至公开带血的内裤;不断向司法机关或者媒体回忆被性侵的过程和细节;扛着摄像机直接闯进受害人家,详细报道性侵案细节――多数受害女童就这样被二次伤害。 龙迪认为,以处女膜来判断未成年人是否遭遇性侵犯的做法,是目前国内很大的误区。龙迪解释,性侵犯除了有身体接触,还有诸如观看黄色录像等非身体接触。有些未成年人是长期遭遇性侵犯,不一定能够短时间内在体内留下证据,“如果以此为依据,会掩盖除了性交之外的其他性侵犯,而且男孩遭遇性侵犯怎么来判断”?“这还会让孩子产生贞洁耻感,担心自己以后怎么嫁人。”少男少女门诊创办人、心理咨询师邓军说。 还有家长告诉龙迪,孩子向警方和媒体反复叙述性侵犯经历后,更加焦虑了。事实上,在性侵未成年人案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如何少伤害或者不伤害孩子,是全世界的挑战。如在香港,对未成年人进行访谈过程会被全程录像,这个录影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不会多次遭到讯问,也不用出庭作证。这种做法背后的司法理念是,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中,经过专业方法获得的未成年受害者口述也可以得到法律认可。 龙迪发现,许多性侵案受害者的父母事后通常会很自责和内疚,而这种情绪有时会以愤怒的形式表达出来。极端的情况是,父母会一边责备和打骂孩子,一边自己流泪。还有不少家庭选择逃避,给孩子转学或者举家搬迁,换一种环境继续生活。龙迪认为,在侵犯者已被控制的情况下,家长如此“兴师动众”地改变生活状态,也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会让他们觉得自己惹了很大的麻烦”。 “不少家庭在知道孩子遭遇性侵犯之后,会觉得生活没有希望,担心孩子今后就完了。其实,孩子的创伤是可能修复的。”龙迪指出,我们要告诉孩子的父母,不必太内疚和自责,孩子受伤害,并不是你们的错,你和孩子同样都是受害者。在家庭的关怀下,性侵犯创伤是完全可以自愈的。不过,这需要家庭掌握专业知识。 如今,龙迪正在编写“防治性侵犯未成年人的干预手册”。这套手册将告诉警察、法官、律师、医生、心理治疗师以及中小学老师和新闻媒体,面对性侵犯未成年人,如何考虑受害者的感受,避免因为自己的“不专业”,成为二次伤害的制造者。 修复创伤关键,是受害者能否从家庭和父母那里获得支持 那我们该如何去帮助受性侵女生走出心理阴影呢?龙迪指出:“性侵犯的创伤并非个人及家庭的胎记和指纹。即使最惨烈的伤痛也孕育着康复的力量与希望”。国外的研究数据也表明,性侵犯未成年人受害者大约有20%到40%的人没有出现性侵犯所带来的精神状况。修复创伤的关键,是受害人能否从家庭成员,特别是从父母那里获得更多支持。 浙江省金华市第二医院的心理治疗师李文也建议,在事发当时或72小时内,应首先关注的是受害者的“情绪危机”,主要做法包括接纳、共情及支持等。 首先是接纳。我们可以通过言语,如说“我们相信你”、“这不是你的错”等之类的话来减轻受害者的自责心理。也可通过非言语行为,如倾听、保持眼神交流等,表达接纳的意思。 第二是共情。可以说“我为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感到伤心”,“你肯定吓坏了”等之类的语言来表达我们的同理心。也可以通过帮助擦眼泪、联系亲人、帮助穿衣等方式来表达同情和关心。 第三是支持。可以请求专业人士,如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及精神科医生,通过他们的帮助来预防和减轻抑郁情绪、创伤后应激障碍及一些不合理信念。同时,向她们传授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巧,如与同学结伴而行,不要单独行动;外出时,要告知家人自己的去向等。 此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让受害者了解心理康复的过程,让她们知道心理康复与躯体康复一样重要,她们可以得到医疗、法律、精神关怀等帮助。 专家特别提醒,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也要避免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学校及老师也要注意给受害者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让她们早日走出心理阴影。这方面香港的经验值得借鉴,如香港在政府的社会福利署设立了儿童保护科及临床心理服务科,对受害儿童提供服务;在警务处内部设有专门的儿童保护科,承办儿童性侵犯等有关案件。在香港,一旦程序启动,与受害人相关的各类人员――家长、政府社工、警员、教师、医务人员,将迅速地组成一个高效运转的团队,共同协商如何回应受害未成年人及其家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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