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拟于2013年4月16日至23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的性质 社区矫正领域的专职社会工作者,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属于编外聘用制人员,按聘用制人员管理。 二、招聘名额 全市共招聘专职社工16名,其中:福州市社区矫正监控平台12名,台江区1名,连江县3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福州市社区矫正监控平台和台江区社工的户籍应是福州市五城区,报考连江县社工的只限连江户籍,且在应聘地有固定居住场所或能自行解决居住场所;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专业或社会工作专业或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4月23日,每天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报考福州市社区矫正监控平台的报名地点在福州市司法局社矫处(福州市广达路51号);报考台江区社工的报名地点在台江区司法局社矫科;报考连江县社工的报名地点在连江县司法局社矫科。 (三)报名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名额 1:3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按规定程序聘用。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26日,考生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 考试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待遇及地点 被聘用的专职社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与相关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为“一年一聘”,当年考核合格的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聘。 七、有关事项 1、专职社工招聘工作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考场由市司法局联系确定; 3、因笔试、面试等专职社工招聘过程所需费用从社区矫正经费开支;各区(县)从各自的社区矫正经费开支。 八、其他 福州市司法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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