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3 09:36:32 来源:CPS警装网 作者:伊建仁
; d2 `5 c# E+ e2 o9 f一、前言 在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管制、缓刑和假释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后,2012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成为社会关注点。无独有偶,2012年2月14日《浙江省专职禁毒 管理办法(试行)》也发布,对禁毒社工的管理、待遇、职责等做了规定。至此,社工转为社会舆论的热点,禁毒社工更是时下青年寻找工作的热门。自2008年6月1日《禁毒法》实施后,我国戒毒模式作了重大调整,以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为重点的戒毒工作思路,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戒毒理念。但由于社区戒毒(康复)是全新的戒毒模式,在实践中会遇到新问题、新挑战。另外,随着禁毒形势发展的需要,禁毒社工队伍建设愈来愈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但社工数量又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的现状,这就需要公安民警积极转化角色,切实履行为社区戒毒对象提供各种服务和帮助的职责。笔者在此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禁毒社工工作做一些探讨。 9 n6 J) ^3 F* v" F8 H( ^$ w0 Q0 P7 _
二、问题展开 --- 何为禁毒社工
' _9 Q3 |- L$ I* m “社区矫正”是指与在监狱执行的“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它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警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决或者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现代矫正社会工作起源于美国,“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理念和一种制度化的措施成书于20世纪60、70年代的欧美国家。2003年7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此后,社区矫正制度逐步推广到全国。在刑事领域成熟后,“社区矫正”向行政执法领域推进,如《禁毒法》规定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劳动教养执行中的“所外执行”等,这些人性化措施的运转都需要大量的社会工作者。
8 s# t i: ^0 K 所谓“社会工作者”是服务和帮助的提供者,是社会工作过程中首要的构成部分。社会工作者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优抚安置、残障康复、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工作人员,通常简称“社工”。“禁毒社工”是禁毒社会工作者的简称,顾名思义,就是在政府的禁毒部门主导下,对吸毒人员进行管理、教育、服务和行为矫治,开展禁毒宣传的社会工作人员。禁毒社工就是依靠自身的工作,对吸毒人员在生活上予以关心,在行为上予以矫治,并且加强日常的管理监督,促使他们巩固戒毒效果,彻底断毒。
7 I& {$ M' v( K, C8 o! e" g& O 三、问题切入 --- 禁毒社工的要求
% L) K( R. V4 N 禁毒社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禁毒社工不仅担负禁毒政策和毒品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任务,且要负责一定量的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帮助吸毒人员脱离毒瘾,过正常人的生活。根据2012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2012年2月14日出台的《浙江省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禁毒社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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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浙江省禁毒条例》的相关规定,采取戒毒知识辅导、心理疏导、教育、劝诫等措施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戒除毒瘾;协助相关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以及就学、就业、就医援助等;督促、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履行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协助民警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开展吸毒检测;协助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出所衔接工作;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其他相关工作。
- Y' h% B- L2 x% i' a3 @ (二)依法开展吸毒未成瘾人员帮教工作。熟悉掌握辖区吸毒人员底数及现实状况,会同社区民警、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禁毒工作站或者禁毒联络员,加强和吸毒尚未成瘾人员及其家庭、工作单位、学校的联系,定期了解吸毒尚未成瘾人员的生活、思想状况和社会交往情况,帮助、教育其远离毒品,防止其再次吸毒。
4 r' ^" e9 f1 C6 G! u- l/ j* x (三)配合做好戒毒治疗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美沙酮维持治疗人员的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受治人员日常治疗和行为规范;引导、帮助和督促吸毒对象主动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与心理辅导;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防止区域内新滋生吸毒人员,有效降低复吸率。
5 p! n* H3 O* y" P4 G (四)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社会面的禁毒宣传和媒体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会同村、居禁毒工作站、联络员,认真做好村、居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禁毒宣传“进课堂、进企业、进家庭、进工厂、进社区”等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当地禁毒志愿者队伍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并及时上报各类宣传活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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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内务管理。建立相关档案资料,做好工作台账,对工作对象的戒毒康复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戒毒康复人员违反协议等情况及时提出批评、教育,并报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
( ]# M. R& |' P7 {, C8 I" N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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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题解决 --- 禁毒社工的职责
. R. R- s3 a5 N; n c4 p 禁毒社工所从事的工作是一项长期性需付出辛勤的劳动,实践经验表明,公安民警在从事社工工作中不仅要有做到“三个勤”、“三个会”,还要做到“四个心”、“四个不怕”,只有这样才能将禁毒工作深入开展,逐渐成效。
5 e$ h. N4 O& s0 x$ R2 K (一) 做到“三个勤”。就是脑勤、手勤、脚勤,脑勤就是多分析、多动脑、多思考,对吸毒人员的行为、语言和近亲属的话要多分析思考,发现其中问题,进而因病施药。手勤即是要多动笔写,吸毒者本人的基本情况要记录,身边人的情况也要记载,有记载既便于工作又便于打击。脚勤即是多走访,既要找吸毒本人近亲属交流、谈话,也要多与当地街道社区沟通联系,并且还要同辖区民警交流,使社区民警能和禁毒民警在工作上拧成一股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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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懂得“三个会”。社工工作中民警要会进门、会宣传、会讲话,会进门即是能进得了吸毒对象家的大门,吸毒对象也愿意请你入门。进门之后还要有话题可讲,能做到这些对象和其近亲属也能与你讲、愿与你交流,只有这样工作才会有实效,在此基础上还要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有了双方良好的交流就能做宣传工作,内容是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宣传毒品危害,促使那些人在思想上发生根本改变。
+ R7 t! F& J8 r! [ (三)掌握“四个心”。就是真心、耐心、关心、细心,在工作中,禁毒社工接触的工作对象大多是吸毒人员,往往这些人员对禁毒社工的工作比较反感,因此禁毒社工要有真心对待、不歧视他们,才能被这些对象接受,进而开展工作。另外还要有耐心,禁毒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耐心细致的交流接触,了解工作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深层次的问题,才能将工作全面开展。另外还要关心涉毒对象,平时多关心、多照顾他们,争取感动涉毒对象的亲人,有了亲人的帮助,共同做工作,涉毒对象的转化就有动力,工作的成效就会大。最后一点就是还要有细心,吸毒对象不是轻而易举就能放弃吸毒恶习的,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要细心观察体会其反常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戒毒工作。
, f' A* _( V, k1 B# Z$ x4 O4 @5 l' W (四) 坚持“四个不怕”。就是不怕受冷遇、不怕麻烦、不怕吃苦、不怕反复。经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吸毒对象对主流社会和政府管理存在抵触思想,因此禁毒社工在走访过程中就会遭遇不接待、不理睬或回避现象,所以工作时禁毒社工就要不怕受冷遇,不怕麻烦。在走访过程中,若一次、二次或多次不行,那就一直要做到能接触为止。另外还要不怕苦,由于吸毒对象生活的不规律,禁毒社工在正常工作时间找不到人就要在非工作时间上门走访开展工作。最后要反复工作,工作对象经工作后会改好,但因环境因素影响,可能又会反复吸毒,故而社工不能放弃,要持之以恒地工作,争取使其重返社会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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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9 |4 z/ a2 U/ R. X 伊建仁(1981年-)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毕业,硕士研究生,温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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