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千万元力撑社会组织
2012年12月13日 07:59 来源:东莞日报
日前,市政府正式公布《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将在专项资金和孵化机制上给予社会组织更多支持,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 办法明确,我市计划从今年起至2015年,每年从市财政中安排1000万元作为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将用于支持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等。 我市每年将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由枢纽型社会组织通过项目申报,采取竞争择优的方式进行扶持;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用于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项目建设、咨询服务、资源扶助、公益场所设施维护等公益服务开支等。 《东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将把该基地打造成东莞培育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和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的基地。孵化基地着力在社会管理领域、社会公益事务领域培育、扶持和孵化有行业影响力、有发展潜力、社会急需的社会组织,并重点培育孕育型、萌芽型、初创型、支持型四类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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