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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 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指导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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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9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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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孔令敏)11月28日,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以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逐步拓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领域和范围。
《意见》要求,围绕重点人群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实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照顾计划;实施特殊群体社会关爱计划,帮助药物滥用人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艾滋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纠正行为偏差,缓解生活困难,疏导心理情绪,改善家庭和社区关系,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实施受灾群众生活重建计划,根据各类受灾群众的经济、社会、心理需要,开展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社区重建、资源链接、生计项目开发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者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服务。* p  O, B8 q5 {# _6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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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yzyd/health/20121129/c_113837974.htm# s' T$ Y+ ~7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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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4 p4 c% m/ {( m. x& R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 z% g, ~/ l0 M' u8 ?5 J8 o9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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