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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高明将设专项资金培育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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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6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明将设专项资金培育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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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w2 n! v+ v  前日,高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报告会,邀请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省委党校特聘教授李惠武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现代行政体制”专题辅导报告。

8 E! v9 W! B4 ]0 h7 b) J% e  李惠武认为,加快建设现代行政体系核心在于审批制度改革,他建议,高明可以通过明确责权范围、培育社会组织、制定制度规范、建立运行秩序等路径实施改革。
% |! ], j8 O% {$ k" s1 |) s5 k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高明目前注册的社会组织只有161家,数量少且普遍存在运作机制和管理机制不完善、服务能力弱、缺少高素质专业人才等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政府把管理事项向社会组织转移,社会组织能否顺利承接仍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 D* H8 ~! M5 j0 i8 W3 w  基于此,当天会上透露,高明区将制定并落实优惠政策,建立区、街道(镇)两级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和孵化基地,孵化培育社会组织。高明区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明今后将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与社区服务类组织等四类社会组织。3 i0 K& S# s*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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