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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中山】3年后专业社工达1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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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8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方日报讯 (记者/游玉华 通讯员/程倩敏)记者昨日从中山市民政局获悉,中山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中山首个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主体文件。
    据介绍,中山计划在这份主体文件的基础上,陆续出台包括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实施方案、“社工+志愿者”联动工作方案等在内的有关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信息披露、专业督导、服务评估、行业自律等配套制度。
3年后建5个以上专业实训基地
    针对当前中山社会工作人才紧缺的形势,新鲜出炉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至少建立1个市级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基地、5个社会工作专业实训基地。鼓励中山本地高校开办社会工作专业,引导国内外高校在中山发展社会工作学历教育,设立社会工作实习基地。
    中山还将着重培养本土社会工作人才。着力抓好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提升转换工作,大规模开展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到2015年,分期分批对城乡基层居(村)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等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此外,中山还将明确规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学习专业知识的时数。专业社会工作者及已经登记在册的社会工作人员,每年要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对在岗但仍未取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采取进修、实习、短训、函授、自学考试等形式,接受每年不少于120小时的专业教育和培训。
持证社工将达5人/万人
    在加快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此次的《实施意见》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当中要求,到2015年,全市专业社会工作者达到1500人,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达到5人。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3名登记在册的社会工作人才,每个农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登记在册的社会工作人才;民政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的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中,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20%;全市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中,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25%。
    根据规划,中山还将全方位扩大社工服务领域,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推进社会工作。
    在加快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中山力争到2015年,各镇区设立1个以上社工综合服务中心和多个社工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须覆盖到所有村(居),实现社会工作社区全覆盖。

作者:游玉华 程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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