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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扶持社会组织应打破僵化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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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0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扶持社会组织应打破僵化思维
                                                                          南方日报 2012-09-10 08:36:16  

        上周,东莞市残联对《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进行微调,放宽了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的申请条件。此前,要享受东莞市户籍儿童康复补助,自闭症、言语障碍等5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必须持有“残疾证”,但今后,“指定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可替代残疾证”作为申请的证明材料。

        虽然只是政策微调,但对于残疾儿童和康复机构而言,都有着实质性的积极影响。此前,东莞能够获得康复补助的自闭症等残疾儿童寥寥无几。许多家长愿意相信,孩子经过治疗能够康复,从心理上无法接受孩子已是残疾人的现实。而且,诸如自闭症等精神残疾的症状,一旦鉴定,患者日后连正常婚姻都无法获得法律许可。也正因此,尽管东莞户籍的自闭症儿童已逾千人,但其中持有残疾证的儿童极其稀少。

        用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代替残疾证,这是市残联在政策设计中更加注重人性化的表现。其积极意义,一方面是降低了残疾儿童享受政策优惠的门槛,另一方面,由于补助资金是发放到康复机构,民营康复机构因此间接获得了实质性的扶持,这也是令民营康复机构十分欣喜的一点。

        由此事还可以继续说开去。很多时候,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放权方面,相关部门在政策上的轻微调整,对于社会组织可以意味着很大的改变。事实上,东莞自去年以来,在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屡有新政,也常有说法认为,东莞对于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已经降得很低,扶持力度已经很大。但是,这是否意味着相关部门已经尽力,不必继续开拓思路了呢?显然,从前述事例来看,只要相关部门开放思维,在政策设计中融入更多的必要且合理的人性化考虑,对于社会组织就仍有继续扶持的空间。

        专就民营康复机构的发展而言,一个无疑是正确的说法是,率先转正者势必占得先机,仍当“黑户”者必将遭到淘汰。由此推演出一个可能且合理的情形是,资金雄厚、人才聚集的大机构可以轻易跨过政策门槛,在今后发展中占据优势。但不可回避的现实情况是,东莞的民营康复机构绝大多数出身草根,指望几家新冒出的大机构将草根机构全部淘汰掉也很不现实,起码在短时间内,面向残疾儿童的康复治疗,东莞还须依赖诸多的草根机构。

        当然,对于这些机构而言,不应占据道德高地,一味要求政府部门有所作为,其自身也应该朝着规范化运营的方向努力。不过,在其屡屡陷于资金困境的情形之下,相关部门的扶持政策也应该有继续开拓的空间。

        关于政策规定,一个常见的错误思维是只见其合理性,不见其可提升性。比如常有这样的说法:某某规定之所以成立,是因为某某原因。于是,在这些合理的原因之下,很多规定似乎成为了不可改变的,社会组织必当遵守的,而所谓的“门槛”也便由此形成。但若仔细推研,有些合理规定其实并非牢不可破。比如本文开头的事例,残疾儿童要获得补助当然要持有残疾证,这个规定无可厚非,但是考虑到现实情形,残疾证其实成为了一道槛。而只需将此规定略微变通,就可以在不降低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让扶助政策真正惠及残疾儿童和康复机构。

        客观而言,在宏观政策方面,东莞对于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已经相当足够。接下来的问题则是,在政策的细则规定方面,相关部门还须继续解放思想、开拓思路,不要让一些僵化的思维和死板的规则,成为放缓社会组织发展的隐形门槛。

         南方日报记者李书龙





原文链接:http://www.21cbh.com/2012/nfrb_910/364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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