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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远离“垃圾围城” 社会组织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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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东莞清流 于 2012-7-17 10:02 编辑

       “目前,东莞市日产生活垃圾达到10358吨,形象地说,东莞一天的垃圾可以把一个标准的足球场堆至3米高,需要200节的火车车厢才能全部装运完毕”。日前,市城管局固处中心负责人游从正在东莞垃圾处理论坛上向市民和到场媒体表示。与会的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钟耀祥则在论坛上感叹,垃圾分类坚持不易,接下来,将加强与社会公益组织的合作,并考虑以购买NGO服务的方式,继续推进东莞的垃圾分类工作。  的确,作为城市环境议题中紧急且重要的挑战之一,垃圾问题正在让越来越多的中国城市大为头疼。数据显示,东莞在日产10358吨生活垃圾之外,分布在全市112个垃圾填埋场里还没来得及处理的垃圾总量,估计已达到2000万吨以上。而作为下一步垃圾减量和终端处理的基础,垃圾分类已经成为解决垃圾围城最科学的方案。坦白说,和同处珠三角的广州、深圳和佛山等城市比起来,东莞本就居于后来者的位置,不在制度举措、工作思路上下一番苦功,垃圾分类恐怕难有一个令人满意的态势。
  基于这种基本面的严峻,再结合普遍的经验教训看,东莞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借力NGO来实现垃圾分类及更长链条上的垃圾处理的合理化格局,可谓一个必然的战略选择。仅从去年的数据来看,全市42个试点单位,发放分类垃圾桶2万多个,分类垃圾袋500万个,但是,大部分试点的住户参与率却低于60%;其中,有些试点单位的实际参与户数竟然还少于200。而今年,在试点单位将扩大到100个的局面下,效果如何更是让人揪心。如果说,公众参与的强弱,决定性地影响了垃圾分类效果的话,那么,要扭转这种公众参与停滞不前的消极之势,非借助于无处不在、功能强大的社会组织和NGO服务不可。
  必须清醒地看见,这的确是一个非此不可的排他性选择。谁都知道,推行垃圾分类,难就难在观念的普及和行为习惯的塑造。而现代社会条件下,观念的普及和行为塑造的过程,又远非诉诸政府宣教或惩罚便可奏效。早就有学者指出,比照过去无效行政的教训,在垃圾分类上,与其强调公民在惩罚约束下的行为强制,不如引导民众在有利个体的条件下实现自觉。而社会行为学的研究更是证实,离开公民个体的文化自觉和行为模式的主动调整,宣教或惩罚可能只会生发公众普遍的敌意和抵触。在这种局面下,要实现公众参与,离开社会组织的作用和服务是不可想象的。垃圾处理上有一个提法: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权责明确、规范有序”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所说的“社会参与”,就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社会的参与,就天然包含社会组织在其中穿针引线、居中调停、润物无声、缓冲融洽的作为。
  的确,垃圾分类是社会组织大有可为的广阔天地。泛泛而谈垃圾分类总是没错的,而且在垃圾围城的可预见前景下,垃圾分类更是东莞必须迫切推动的现实问题。既然对垃圾分类的压力已达成共识,那么,剩下的也就是看这种压力如何传递。换言之,政府和市民家庭都应各尽本分,领走自己在垃圾分类中所分配的责任和义务。而政府在承受更大比重的责任之余,还须放手发挥社会组织在此领域的建设性作用。加强合作也好,购买NGO服务也罢,都是弥合分歧、聚拢共识,以动员更广泛公众和社会参与到其中的必要之举。在此目标下,东莞的实践实在大可期待。唐彬

本文来源:http://news.timedg.com/2012-07/17/content_111495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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