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工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036|回复: 0

[华南] 培育社会组织,以开放竞争引领社会创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1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培育社会组织,以开放竞争引领社会创新 7 V1 G" }5 e6 _4 E9 B; n

, h; {) w! x2 I9 z                                                           2012-07-15 09:31:49 来源:羊城晚报 滕朝阳  $ M( [3 P; m% C/ ?* J. [* |0 S: G2 ?

" d# A+ T) T/ R
5 |9 G$ [9 y5 x5 B1 v- F5 r# S, \  7月12日下午,广东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刘润华在慈展会的峰会—————中国社会创新:“理论与实践”主题研讨会上进行主题发言时,分享了广东社会创新的思考和实践,指出社会组织在“去行政化”之后,一个“更加迫切的课题”是加快社会组织的“去垄断化”。
! r/ Y: l8 a: n+ l+ `  社会创新有赖于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而关键的一环又在于促进各类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不必讳言的是,行政化、垄断化几乎是当下社会组织的普遍特征和普遍病症,事实也证明,但凡这“两化”比较严重的地方,社会组织都存在发育不良,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不言而喻,推进社会创新,就必须大力消除社会组织的行政化和垄断化。; R2 |3 e" C- }2 a' v6 a: Y
  客观地说,当前社会组织的发育发展并不平衡,有的已走上了“去行政化”之路,开始瞄着“去垄断化”前进,更多的,恐怕还没有走出行政化的窠臼。行政化的社会组织,不过是行政化思维渗透社会管理的产物。在行政化思维的笼罩下,社会组织与政府机构在组织方式、运行机制等诸多方面高度同质化,既没有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能力,也没有创新管理、服务社会的动力,沦为人们俗称的“二政府”。严格地说,行政色彩浓厚的社会组织只是政府的附庸,并不植根于社会,自然也不可能在社会管理与创新中发挥积极作用。( I8 ~! _" ~/ E+ Y) u( P; _
  如果说,人们对社会组织行政化弊端及其改革已逐渐形成共识,那么对社会组织“去垄断化”的必要性认识还有待于深化。如刘润华副主任所说,广东旨在打破垄断,积极推行“一业多会”,一些协会就有“不同意见”:办得好的认为自己办得这么好,质问“为什么非要成立多个协会和我竞争”;办得不太好的也诉苦,说自己日子已过得很艰难,推行“一业多会”,简直就没法活。在“去垄断化”改革中,社会组织有这样的反应很正常,若因此有生存危机感则意味着产生了可喜的正面效果。刘润华副主任说得很好,对前一种“不同意见”,“我们的回答是:你的协会已经是龙头老大,难道还怕一个小萝卜头和你竞争吗?”对后一种“不同意见”,“我们的回答是:正因为你们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所以,才要引入新的竞争者”。$ h8 S5 a7 I! C: E
  行政化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在“去行政化”改革之后,社会组织倘若还存在垄断化特征,则可以说“去行政化”还不彻底,社会组织还在享受着行政化的“余荫”,因为这所谓的垄断地位,既非形成于自然的垄断,也非充分竞争的结果,而是行政力量主宰下的“独此一家”。不能想象,行政化藩篱不突破而能有社会组织的大发展;同样不能想象的是,没有竞争激发的社会组织而能有活力并保持活力。
3 `2 K5 d1 r. F* z  R  社会组织发育得怎样、成长得如何,关键在于厘清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也许,理想的状态乃是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当然,这不意味着政府对社会的离弃,而首先意味着政府应以“去行政化”、“去垄断化”的眼光和思维对待社会组织。如果我们承认政府的有限性,如果我们旨在建设一个开放的、创新的社会,我们就不能不视社会组织中的行政化和垄断化为“共同的敌人”。
0 r" F  f1 g5 A  (滕朝阳 作者为北京青年评论家)
) E, i! e- _+ s& K1 a9 k# b3 b1 u4 A/ K* x' u" Y' H5 R0 ?# y$ B" c*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李越老师直播间|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5-9-12 05:24 , Processed in 0.040832 second(s), 8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