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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 未成年嫌犯做社工完成考察可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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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4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成年嫌犯做社工完成考察可免诉6 x9 ~, g- s* N, P5 P/ ^& D2 O
                                                        2012-07-04 03:21:34  新京报& D# a, f2 V; y. P, }
        北京首设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考察帮教中心,考察期6个月到一年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昨日,由西城区检察院、共青团西城区委共同设立的、北京首家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考察帮教中心——“新起点实践中心”正式揭牌。
, G* s/ j9 [7 @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诉前可通过服务企业,或从事60余个小时的社工服务等实践完成检方的监督考察,以期重获自由。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未检处负责人表示,该中心的设立有利于实现对外地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平等保护。/ }1 F0 ^; F& ?0 {: q& N
  依据新刑诉法设立
. \! o# _$ E% h2 d5 f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即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起诉前接受检方监督考察,考察期内没有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形,考察期满后,检察院将对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考察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甚至再次犯罪,则会对其数罪并罚。
; M$ t) }' R2 s2 {$ k  “新起点实践中心”因此应运而生。
" \0 y6 Q8 `! |9 d7 n  试点或将全市推广
, |4 `. ?; T4 u" J. e% l' t% B8 ?  昨日,西城区仁助社工事务所、北京明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约成为该实践中心的协作单位,将分设“仁助”新起点实践中心和“爱心企业”新起点实践中心,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监督考察。
# M# Z" t( g, q3 \  西城区检察院未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附条件不起诉的部分未成年人可以回到学校接受监督考察,但是绝大多数学生都因曾参与犯罪失学,流入社会。西城区检察院联合司法社工及有关热心公益的企业单位,为本地、外地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创造了帮教考察条件,解决了对他们的帮教考察机构、帮教考察场所等问题。0 F' E& N: V: s" T$ L) Z
  据悉,“新起点实践中心”将作为北京市的试点,有望在全市检察机关内获得推广。
/ P# ~  D, y# t6 I  ■ 职能
, c3 K) R- t7 w9 W" w) j  劳动学技能还要受教育+ j; e  [9 d' E$ E; q8 O
  西城区检察院未检处副处长赵岩介绍,外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占北京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量的60%-70%,多涉嫌寻衅滋事、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
6 O) g% c9 K$ s6 M7 n* i0 j  针对“京籍和常住非京籍”
" T1 C) d: \& Z' r# E  据介绍,“仁助”新起点实践中心的入住学员主要是具有北京户籍的、非在校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具有外地户籍的、以北京为经常居住地的非在校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 \+ R1 b5 M- Y( }+ w& x3 c) [  学员将接受“西城区仁助社会工作事务所”司法社工的帮教考察,在仁助社会工作事务所进行公益劳动等。仁助社工事务所法人表示,未成年人在此每月要完成10个小时的社工劳动,考察期6个月到一年。' k4 T' t" @0 X7 J$ V% D* n
  针对“非京籍无固定住所”/ r3 s+ K9 W% `7 h  M2 [& O0 I
  “爱心企业”实践中心入住学员主要是具有外地户籍的、在北京无固定住所的非在校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学员将在企业学习必要的劳动技能,并接受心理辅导、法制教育等多种方式的帮教考察。一般设定半年至1年的帮教期,通过思想教育和适当的劳动学习,促其真诚悔罪,帮助他们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以实现其零障碍回归社会。, q: N+ Z- i0 `* Y; P  K
  北京明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考察期内,企业还会给孩子们提供食宿、工资、奖金等,待遇和其他员工一视同仁。如果考察期间,双方都满意,回归社会后的未成年人还可以留在企业继续工作。8 @9 k9 J) I6 A& A6 y" j3 p, M
  ■ 案例
: T3 S( b. o- D% Q  “浑身是刺”的孩子变了  e3 ~: d: P* `
  17岁的冉冉(化名)是帮教实践中心试点的第一名学员。冉冉原是延庆一所职高的学生,因与同学一起殴打他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接受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发现他作为未成年人不是本案主犯,犯罪情节不太严重,又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便对冉冉开展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工作。”西城区检察院未检处副处长赵岩说。
( Z. f* H( z8 o: E# u9 `  仁助社工事务所法人安娜说,有针对性地给冉冉安排清扫工作以及心理绘画活动,并带他观看电影《少年犯》和诉中考察免予起诉的法制片。“他触动挺深的。”安娜觉得,这个“浑身是刺”的孩子开始起了变化。接下来,冉冉还要再经历近半年的社工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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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6 ]" K! a6 w  U3 m$ Y# V: ]原文链接:http://www.bjnews.com.cn/news/2012/07/04/208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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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这个尝试真好,让我想起之前和东莞黄庭长的那次见面了解,这些未成年犯真的太需要帮助了,当时怎么没想到呢?!
9 k' S0 O/ y" d! U* Q
9 ?' {3 S" F% g1 I7 [- _0 O北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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