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近两年的试点实践,上海市民族宗教委采用专业社会工作者介入上海社区民族宗教工作的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2009年1月14日,市民族宗教委召开民族宗教社工试点工作研讨会,试点单位浦东新区和卢湾区作了汇报,市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曹海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肯定了民族宗教社工在解决民族宗教界的利益诉求、服务引导,疏解情绪、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总结了试点中两种民族宗教社会工作运作模式:一是社会化、专业化、项目化的运作模式。即由政府部门设定民族宗教相关工作岗位或项目,以招标的方式,选定民间性的社会工作专业组织,通过签约购买社工服务。政府通过定期评估和资金监管,对项目运作进行管理。这一模式体现了“政府负责、社会运作”的发展趋势,具有社会化、专业化、项目化的特点,且能针对民族宗教对象的特殊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成效较为显著。二是统一性、综合性和专项性结合的运作模式。即由党委统战部、政府有关部门与社区通过协商,共同设置专业社工岗位和工作标准,由社区负责招聘和管理社工,把民族宗教社会工作纳入社区党建和统战工作的大格局之中,根据社区民族宗教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实施专项服务项目,开展民族宗教社会工作。政府有关部门、社区和社工协会共同对社工的工作进行监管和评估考核,并为民族宗教社工搭建交流和培训的平台。这一模式与社区结合紧密,便于利用社区资源和网络,让民族宗教社会工作融入到社区工作的大格局中去,加强统一规划和管理。然而,这种模式尚未完全脱离现有的体制,与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运作尚有距离。 " P! v$ p/ y, z Z" `8 R) v 会议认为,要通过总结试点经验,着眼于工作实效,坚持社工专业理念,向社会化、规范化方向努力,逐步建立起较为科学的、适应上海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情况和需求的民族宗教社工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