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社会工作是指以全体儿童为对象的社会工作,是在政府儿童福利政策基础上对全体儿童的服务,其工作涉及儿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一般分为面向全社会儿童的儿童社会工作和面向具体儿童的儿童社会工作。前者属于宏观范畴的儿童社会工作,后者属于微观范畴的儿童社会工作。 * ^9 z! N$ ^3 c5 S3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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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儿童群体的宏观儿童社会工作。这一工作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推动有关儿童的立法;二是促进对儿童的养育;三是推动儿童教育事业;四是为儿童创造娱乐游戏的条件;五是儿童的卫生保健;六是儿童家庭服务中的社会工作;七是对儿童权益的保护;八是开展儿童问题的调研。 5 |3 I# W# ~+ i T* W M; i ' u. f7 G! K4 ?4 L. j(2)面向具体儿童的微观儿童社会工作。这一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生活境遇不良的儿童的救助;二是对孤儿、被遗弃儿童的救助;三是对残疾儿童的康复和教育;四是对行为偏差儿童的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