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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将部分民政部门常规基础工作转给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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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菜菜小蛋玄 于 2012-3-30 15:47 编辑 * g, ]( H% ]" R: l: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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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广东全省民政工作会议2月3日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副省长刘昆在会上指出,对基层服务能力不足问题,要按照服务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基层力量,改善工作条件;要研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部分常规性、基础性工作转移给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减轻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压力。 
+ Z) a# q- X4 i1 e! [; ] 刘昆指出,要加快建设各类信息系统,实现地名、社会组织、低保对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慈善救助等各类资料的数字化,加快推进网上自助服务、预约服务等新型服务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低保标准制定与调整机制、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行。/ E( L9 i# r3 K9 w3 V/ D
  刘昆强调,民政部门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部门,直接肩负着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弱势群体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重任。民政部门肩负的搞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民生”、关注“热点民生”的责任更加重大。8 O, {0 L( v. ?! A( [, D- E
  刘昆表示,要扎实抓好社会救助工作,不断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事业,完善城乡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社区的政务、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服务;培育社会组织,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制度,促进各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水平等。- p6 U. Q' @# h  u: w: @" X: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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