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报业网 2009-02-06 % c* i5 q! e8 @) b5 S# A; W8 m 本报讯 (记者 梁茜)“社会公共服务,政府可以不做,它是一种商品,政府可出钱向专业性的社会组织购买。”昨日,广州市副市长陈国在“推进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先试先行”赴荔湾、海珠、越秀三区的调研中指出,学习香港的“小政府,大社会”的经验,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今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模式。今年内市政府将会出台具体的方案,大力推行这项举措。目前,荔湾、海珠、越秀三区各有一个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工作试点。 5 ^& l. V2 a/ I3 Q' `1 K0 F 8 y G; M+ g% _% V1 H2 ` 陈国在调研中称,政府在公共服务甚至在事务性的社会服务方面,过多地大包大揽,造成服务效能低下、行政成本高企等问题。而所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政府不要自己包揽这类工作,可以通过出钱购买的方式,由专业性的社会团体或组织去提供。“香港有8成的社会服务都是政府向非政府机构购买的。: o8 h }1 U& @& k- v: |
0 I5 v! E: f. B; [$ C) w 据了解,去年9月,广东省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和发展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市政府也推出了社会管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实施意见稿,其中着重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并把它作为先行先试的主要举措之一。) B6 O1 f1 H7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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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试点,几个社会组织机构都面对同样的困难,那就是财政划拨的资金不足,自筹资金不足,税收政策上没有优惠,专业社工人才的不足。大同服务中心的副总干事李习勇希望,财政部门能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此,陈国表示市政府将尽快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制度,财政会给予大力的支持。 " g" z D- J# b) M* m0 v3 v/ p e/ c
三区“政府买社会服务”试点% k1 s* f0 e1 c! o*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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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财政拨出100万,向大同服务社会服务中心(首家市级民办专业性社工服务机构)购买了两项服务:帮助花地街低保人员的就业服务;帮助冲口街道农转居人员的就业服务。 9 I$ R( l! t+ b4 ~% M/ O) }( ]; ^# T: X7 m1 g" t0 k3 f
●海珠:区财政投入200万元,购买启创社会工作发展协会的社会服务,成立“青年地带”青少年社会工作试点,在海幢、赤岗、华洲等街道为失业、失学、行为偏差的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帮助就业等服务。 ! d' |/ v* y* h6 U. f' d) c E G9 ~: N. K9 j
●越秀:区政府购买了即将于本月18日正式挂牌的阳光社区工作站的社会服务,给建设街群众提供居家养老,扶持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再就业等多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