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雅琴)近日,国家民政部正式下发《关于命名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县、市)和试点示范单位的决定》(民发[2011]22号),东莞市成为15个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县、市)之一,也是广东省首个获此称号的地级市。
东莞市从2009年9月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以来,从加强社会建设、构建和谐东莞的高度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大胆创新实践,积极推动社会工作稳步发展。目前,400多名社工活跃在社会救助、教育辅导、残障康复、司法矫正、禁毒帮教等十多个领域,服务的群体从妇女、儿童、老人、残障人员等重点对象和特殊群体拓展到有需要的市民,如企业员工、新莞人及其子女等。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不断扩展,服务内容不断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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