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李松黄洁0 _/ V. @" \% W8 d! `, h: W- I3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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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刘某因为替朋友出气聚众斗殴被诉上法庭,当时的他只有17岁。面对法律的制裁,刘某情绪消沉。正当他悔恨不已之时,司法社工走进了他的内心世界。. K. ]* H( `. b
' f2 C: h' h2 N6 h 经过综合分析,司法社工对刘某做出了再犯可能性评估,明确了刘某回归社会所具有的积极支持因素。最终,一份长达4000多字的评估报告成为法院判决的参考,刘某被判处缓刑。 / M: v; h5 R1 Q. O4 I( p& w9 T0 k% m5 w1 [
而刘某的这种幸运今后有望降临在更多失足未成年人身上。10月15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与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将在该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引入专业司法社工,由司法社工开展未成年犯罪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庭前心理疏导、再犯可能性评估以及判后的帮教和矫正等工作,共同帮助未成年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 ! T8 M1 e' s" W. @ 3 L2 g) j [1 U5 `) _ 据门头沟法院副院长安李超介绍,由专业司法社工担任社会调查员,一方面可以与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的社会调查互为补充,另一方面其更具有专业性、客观性和开放性。“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可以采取当面交流、问卷调查、小组评估等综合性的调查方法,不仅完全中立而且可以突破地域限制,对外地来京未成年人和京籍其他区县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 * P7 N8 U T$ D/ e 4 x& \: I) v8 g, t: a7 t 跟踪评估助少年犯回归社会 ( J ]6 j# M$ c0 f5 g g; {$ c/ Q7 d
刘某的故事到此还没有结束,回到房山家里的他,并没有被司法社工忘记。国庆假期刚刚结束,司法社工们就来到了刘某的家中进行家访,这已经是他们对刘某开展判后帮教以来的第五次会面。平日里,见面会谈、开展小组活动、发送手机短信、网络聊天已经成为司法社工与刘某交流思想,为其提供心理支持的渠道。目前,刘某已经找到了一份工作,开始积极乐观地生活。 ' F0 u' l+ R) L" C" f6 { * f7 J. @, E+ N% `6 N 根据合作约定,司法社工除了判决前的介入外,还有两项重要的职能,即长期跟踪评估和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和矫正。“考虑到再犯高发期一般都集中于判决后一年左右的时间,我们规定司法社工对未成年缓刑犯跟踪评估的时间最短不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评估周期结束后,制作评估总结报告提交法院留档备查。”安李超介绍说,“在此期间由司法社工运用专业方法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帮教和矫正,促使其最终顺利回归社会。”; F A' B" H) z' M! E' c2 z1 N8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