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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台湾妓女12年抗争:我要工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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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97年9月,为抗议陈水扁废娼,台北市数十名公娼,花帽蒙面上街,争取工作权,要求除罪罚,使台湾社会首次认真面对性产业复杂且牵连甚广的公共政策问题。/ j: |9 h# z# L$ b2 N
她们的抗争,持续了12年。2009年6月15日,台湾决议由县市政府公投决定设置红灯区,并将性交易“除罪化”。但由于民意纷争,“红灯区”很快再次被叫停。& e+ F& t: D4 q3 e2 {

3 n) ]( b- p4 Y2 ?5 B6月 15日,台湾“行政院”门口,由14个民间社团组成的“反性剥削联盟”,正公开反对台湾“内政部”规划性交易专区的政策提案。1 @! U! m; P; I0 \$ Z
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两名女子,突然“扑通”一声,向正在抗议的台湾女人联线秘书长蔡宛芬下跪,要求妇女团体代为争取性工作权。蔡宛芬赶忙捏紧手提包,当场拂袖而去。
6 a# H2 W; i; ]( i/ u- B此时,台湾媒体的“黑炮筒”架满周边。两名女子,随即相拥痛哭,并高喊:“这叫什么妇女团体?”“争取了12年回到了原点。”
6 t% m6 B6 E6 N花布蒙面,抗议女子,在台湾早已是一个符号。这代表着她们曾是台湾公娼,来自台湾的性工作者权益团体——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该协会成立于1999年,前身是台北市公娼自救会、大同区公娼自治会。
9 K: V2 f6 Z% x2009年6月12日,台湾“内政部”在委托台湾学者完成性工作者除罪化研究后,在 “行政院”人权小组会前会,决议未来将由县市政府公投决定设置性交易专区,并将性交易“除罪化”,区内娼、嫖与经营者都不罚,但区外皆罚。  R9 s& a  D6 e& f+ q( e: j
“除罪化”、“设置红灯区”,政策风向的转换间,让这些抗争了12年的性工作者看到了希望。. {7 w, ]! B1 }% X' t1 y& W" I
她们要工作权。3 W+ m. @& G2 G5 ]1 L
公娼的抗争' W% m  q: x" m) L5 v8 {6 w6 Q# H
台湾性产业始于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直到陈水扁上台才真正取消“公娼”。
! Y! W* [( f2 T* J; o" v1997年9月,时任台北市长的陈水扁,选择了以“强力扫黄”为诉求,浩浩荡荡扫荡所谓的色情产业,迫使数百家台北市酒店暂时关门。接着,依照挑软柿子原则,陈水扁想废除日薄西山、没人关注的台北市公娼。
: {9 H# @; V& l7 _9 @0 V3 }4 i1956年,国民党政府颁布“台湾省娼妓管理办法”,实施公娼检验制度,同时并取缔私娼,在划定的特定区域内,对性交易“业主”及“娼妓”发放限量执照,及以划定“落日条款”,规定营业牌照不得继承、转移,所有人死亡后,营业牌照自然消失。在1997年时,兴盛时期的上千名公娼只剩128名。
  |- v; ]; h; N: B  [4 E- G* H1 S+ c( e陈水扁的“废娼”政策,让这个原本属于禁忌的议题,原本属于社会底层从来没有过发言权的一群人,瞬间打破沉默,一下子从被动、挨打的局面,反过来争取自己的权利,告诉大众,她们是台北市政府核准发牌的“公娼”,应有工作的权力。
4 z4 {2 @, b# c6 Q) f1 K( k( i当时,主张反色情救雏妓,以及政治立场倾陈水扁的新兴妇女团体支持废公娼政策。但同时,有劳工权益意识的人士则以“性工作权”为立场,力挺公娼抗争,争取到台北市议会再给予公娼两年的“缓冲”时间,不必马上面临失业危机。6 Q# I# C% T5 y2 H8 F
时任工伤协会秘书长的顾玉玲说,站出来支持性工作者之前,也曾犹豫甚至害怕过,因为过去大家大抵认同身体是不能贩卖的,也认同救援被迫的雏妓及妇女。但大部分的人从未想过有人自愿从娼,至于性工作者的人格尊严,更是受到漠视。0 j6 h# {' ?: @& g! N
因为政党斗争,陈水扁杠上由国民党主导的台北市议会,拒绝给予公娼缓冲两年。
. p; ~+ X6 d5 i" C6 c此种政客行为,引发了公娼展开了1年7个月的惨烈抗争。( _7 G0 L. m, `* ^- H2 K) I$ j
1997年成立的台北市公娼自救会,会长官秀琴、副会长丽君,与公娼姊妹发动200多场抗议,一路“娼影随行”追着阿扁,最后甚至成为陈水扁连任市长失利的原因之一。马英九继任台北市长后,依法行政复娼缓冲两年。4 s4 v# [" X8 K: |
废娼抗争,开启了台湾妓权运动。支持公娼运动的人士在1999年成立民间团体“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持续推动“性工作除罪化”,以及打破“性道德污名”运动。她们发动了近500场以上街头抗议活动,每逢大选、台北市长选举前,一定会以游行向各党候选人施压,要求先废除“社维法”罚娼条款。
" o* j0 r: o  Z$ G4 e5 l  h7 d原来在角落不被看见的、被扭曲的性工作者,开始在各种公共空间,包括在对政客的抗议行动中出现。她们召开五次娼妓国际会议,把全球最经典的性产业政策模式带到台湾讨论,将性工作者演唱歌曲录制成CD、拍摄性工作者纪录片、将公娼馆“文萌楼”成功转化为文化古迹??
* ?' I# `+ X2 l9 o当性工作者现身于主流媒体,通过上千条新闻,和数万名社会各界人士面对面沟通后,越来越多的市民也更了解性工作的真实样貌,并把层次复杂的问题厘清。
8 s* I: J7 U3 @禁娼背后的数百亿性产业
! e# T; |. D' V  ^8 K根据台湾警政署统计,目前全台仅51名合法公娼,但日日春协会粗估至少有10万名地下性工作者,年产值数百亿元,可见其需求度。在台湾“内政部”宣布各县市得以设立性交易专区之后,全台25县市首长,却只有云林县、屏东县、宜兰县这三个穷县的县长赞成。2 }8 [/ S0 m( \  i, k
反观一般民众,乐见其成者居多数,经过各方媒体的问卷调查,大抵半数以上都赞成此议,毕竟有效管理的性交易专区,总比台北市废娼之后,弱势的流莺乱窜、警察乱抓,但有钱有势的酒店、按摩店、理容院、应召站等色情业者随意高挂艳帜,甚至流入住宅区来得好,民众唯一在乎的是:“红灯区千万不要设在我家后院。”7 `8 n1 }2 |* S9 \. e- v! D# d: N
“红灯区”再次放行消息,让过去台北市华西街及归绥街红灯区周边的店家,在经济寒冬里感到点温暖。废娼后,他们生意瞬间清淡,如果未来成立专区,他们乐见性产业回到这些没落的红灯区。反正这些小吃店、美容院、服饰店的老板已经习惯与性工作者、老鸨、寻芳客相处,彼此相互捧场,各做各的生意。就像一位在归绥街摆小吃摊的业者说:“性交易,不过就是讨生活嘛,以前这里的妓女被客人欺负,老鸨都叫警察来赶人,附近的兄弟有时候也会过来帮忙一下,我们大家都相处很好啦。”/ k6 b5 R- Q8 j/ @
虽说台湾的法律明文禁止性交易,但实际上,广义的性产业在台湾早已行之有年,到现在已经形成相当多元且分工细致的非正式产业。依照“特种营业”法规,在台湾经营酒家、酒店、KTV、三温暖、茶室等是合法的,前提是在这些场所内没有被抓到直接从事性交易。但是性交易极有可能隐藏其中。不管是在商业区的饭店、宾馆、还是巷弄间的住宅,台湾的性交易更集中地以应召站、经纪公司、娼馆、按摩店、护肤店等型态,早已低调地存在着。
8 F0 z0 f$ q3 u# Z4 N" i3 W8 _# ^: N依台湾法令,即使是成年人双方协议自愿进行性交易,还是会依法判有罪或可以被行政处罚的。其中,性工作者如果被警方查获,会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处罚新台币3万元(约人民币6000元)以下,或拘留三天以下。但是台湾的法律不处罚性消费者,这俗称“罚娼不罚嫖”。而性交易的其他关系人,如业者、中介等,若被抓到处罚更重,依“刑法”可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罚金新台币10万元(约人民币2万元)以下。# B9 N/ w  a9 q1 y: J
在表面上,不论是民进党或国民党执政,台湾各级政府都一贯地宣示禁娼。但是实际上,政府不敢也不想全力打黄,而只挑软柿子吃:自1991年“社会秩序维护法”实施以来,共有7、8万人次的性工作者被抓受罚,而被处罚的平均每年约4000名的“小姐”,大多数是性产业中最底层的,如站街流莺,没后台的小娼馆。' n8 I& f3 V2 K# {- F7 e+ I6 j1 [
就这样,性产业和禁娼政策荒谬地共存了半个多世纪。
2 }6 ?1 J$ Q1 Z3 O! Y) h$ D- u+ `, C性工作是不是工作?
# ~. N) a1 q. p根据“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罚娼条款的规范下,弱势的性工作者常面对警方的取缔与压迫,甚至爆发过警员向私娼索贿、白嫖的丑闻,让她们的生存更加陷入困难。多年来一直站在妓权运动第一线上的前公娼官秀琴,即因此于三年前投海身亡,其他因抗议废娼政策或废娼之后生计无着而自杀的公娼,更是无法一一道尽。* }! ?2 y' K( @. b
凡此种种,让妓权运动者与性工作者更加强力主张“性工作除罪罚化”,同时也引发台湾社运团体的对立。7 ^( {. u9 B) X& z" V
一派是以日日春协会、性别人权协会为主的“支持性工作者劳动权派”(目前成立“保障性工作劳动权联盟”),认为性工作是工作,性工作者、性消费者,及周边从业人员都不应处罚,但可在营业形态、劳动体制、地点场所进行务实有效的配套管理。
) b. p) _) |* N4 f& y另一派由早年推动反色情、救雏妓的励馨基金会、妇女救援基金会等组成,认为性交易不能是一种职业,更反对性产业(目前已经结合其它团体组成“反性剥削联盟”)。这些团体原本主张废娼,但在性工作者自己站出来说话后,她们改变说法,同意可以不罚娼,但法律应改为罚嫖,及继续将业主、媒介等罪罚化。
5 \8 I6 [; V+ N; y( b但是,“反性剥削联盟”现阶段诉求的后果仍旧让性工作者活在污名歧视中。日日春协会负责人说,罚嫖等于罚娼,性消费者不敢上门,就是要让性工作者活不下去。
2 z+ `* i' t4 r) r( l; t并不好挂的红灯9 Y, i/ s# J5 h, o
6月15日上午, “反性剥削联盟”在台湾“行政院”前召开记者会,反对设立“性专区”。他们指控性交易的实质内涵是一种性剥削,倘若全面合法化,将导致性剥削更为严重。他们甚至将“成人性交易”与人口贩运相联系,却始终拒绝与“性工作者”对谈,让两者之间形成强大的壁垒。
( ]8 o. S! R3 h3 Z6 R+ a% T9 J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就认为,政府设立专区无济于解决性交易的问题,只会让人口贩子更加猖獗,还有性病传播、帮派、毒品等社会问题亦将无限延伸。
' f2 s5 J2 T# r2 q与之看法两极,以“日日春协会”为主导的“保障性工作劳动权联盟”则对“反性剥削联盟”的发言颇不以为然,他们在6月12日率众到“内政部”抗议,批评台湾“内政部”非但没有执行此计划的时程以及相关配套,对专区外娼嫖都罚的政策规划也为德不卒。
; ^( z7 i( y1 y& t联盟发言人、日日春协会秘书长王芳萍说:“要不是有权有势有背景,怎么可能进得了红灯区,这个专区很可能流于政商勾结,那些弱势的性工作根本不可能在专区中卡位,终究要流于非法,对于现况毫无改善的可能,专区外的性交易地下化情形恐怕会更严重,所以最根本的问题还在于性交易合法化。”
& i( Q9 j. p" \2 N/ I7 _% I" ]! N" }+ x2 k/ Q两方嘴战,也引来了专家的加入。
# F! j- o5 D* }& ?$ d' k; A; E由于纪惠容多次提及瑞典在1999年后转向“罚嫖不罚娼”,不但减少性交易市场规模,更减少人口贩运犯罪。对此,台湾著名性学专家、中央大学何春蕤教授提出反驳,她说,瑞典此举不但让性工作者更加“地下化”,也使不法卖淫集团得以两边榨取娼嫖,使出国买春、人口贩卖因禁嫖而有更高的“需求”,而这正是“性剥削”和“人口贩运”的温床。' }- [" a# b2 B, X* F  s3 U
陈水扁和马英九在任内,分别进行了各新台币300万元的性产业政策研究,结果都显示:性交易除罪化并合法管理是相对地下化更好的方式。但是执政者一直以没有所谓的“社会共识“为由,拒绝修改目前原则性禁止性交易的政策。
( E0 d6 m! O! T6 l" D今年,台湾“内政部”又再度召开专家会议,与会各团体都认同“性工作除罪化”刻不容缓,但官方仍然持续拖延战术。一直到此时此刻,台湾大举观光牌之际,才提出此议,不禁让人有题外联想:“性交易专区难道是为迎接大陆客做准备?”
7 y8 t& s- p! Q) [5 ~两方民间团体对立的强大压力,再加上各县市政府也以反对意见居多, 6月24日,台湾“内政部”急踩煞车,决定先打造一部“成人性交易处理法”后再行研议配套。
1 ^5 a8 k/ K) G, \“红灯区”再次游离、摆荡。* n. N5 c/ H7 x
在昔日热闹的风化一条街——归绥街上,如今的文萌楼已经不再是公娼馆,而是“身心灵幸/性福杂货店”,是日日春协会的大本营。$ h7 t8 O  |* ~" O. h
这家“杂货店”不卖杂货,卖的是“幸/性福”。这座见证了台湾半个世纪娼妓历史的小楼,与它昔日的主人一样,面临着转型,要替这些过去的性工作者寻找第二春……
2 _* M6 V* f6 V! h3 x" l以日日春协会、性别人权协会为主的“支持性工作者劳动权派”(目前成立“保障性工作劳动权联盟”),认为性工作是工作,性工作者、性消费者,及周边从业人员都不应处罚……  }  d& C6 w- d; F
台湾妓运第一人
  X* w* H- s: o5 \% r3 d$ \/ {她确实是一代名妓,不但是因为她在性工作专业化方面的表现和发展,更因为她在推动妓权运动上的重大贡献。
, A( {+ T% |$ h  N8月1日,是官秀琴的忌日。
; z6 K( l, m+ m, v# ?& i/ X6 D“秀琴”,一个普遍且道地的台湾女子名。1954年,出生于台湾北部宜兰县矿工家庭的她,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将来会成为一名公娼斗士,甚至台湾第一名妓。
. K/ L, W  R8 a  b6 _$ c( N) v9 E# N2 J疾病与贫困捆绑着她的前半生。14岁时,父亲病逝;23岁时,母亲罹患重病。为替妈妈支付医药费,官秀琴选择了出嫁,这样她可以“赚取”18000元台币的聘金。婚后3年,却因枕边人有外遇而离婚。为了养活子女,她29岁下海,在台北市万华区卖淫,成了一名合法的“公娼”,靠皮肉钱来换取一家温饱。& c3 O4 p) y6 _/ w' t8 \
1997年9月,官秀琴投入性工作的第14个年头,前台北市长陈水扁断然宣布废除公娼,政治法令箝制了人类天性的“合理性”活动,让官秀琴走下了“红灯户”的“小姐床”,毫不掩饰地走上了街头,展开了历时9年、500多场大小活动的台湾妓运抗争史。+ ^* F5 i2 N4 H! h: P
“一二”、“一二”。- p" y- w5 Z1 J# y* M& ~$ e( ^
1997年9月11日,数十名戴着帽子、口罩、墨镜的台北市公娼姊妹们,彼此手牵着手,拉成一排,齐声喊着口号向前迈进。她们“蛋洗”着台北市政府大门,要求政府撤回“废除公娼”的决定,并争取两年的废娼缓冲期。此时,43岁的官秀琴一个人走到了电视镜头前,“唰”地一声,拉下了贴身黑长裤露出镶着蕾丝边的白色内裤,以及遭到警方殴打后的瘀青丰臀与大腿。% F( ]2 f* U1 \( o7 p/ s* p
“我不怕‘见笑’(台语:丢脸),我站出来让大家围过来看,我今天有这个勇气走出去,就是觉得我的工作并不是见不得人。”身兼单亲妈妈、公娼、妓运斗士多重身份于一身的官秀琴说,以前她也想过,自己做这一行,不知道别人会怎么看她,但是自从政府宣布废娼之后,她就没有顾忌了,决定站出来组成公娼自救会,为性工作者“除罪”。
. l* b! m) ]; Q8 T$ Q4 O她站在一堆受过高等教育、身兼律师的妇运领袖旁,高声疾呼着:“阮(台语:我)不是爱做公娼,只是要有工作!”9 L/ w9 p" s0 K7 r6 O. V
她总是顶着一头乌黑的大波浪卷发,化着红唇艳妆,参加娼妓国际会议,拍摄纪录片写真集,她争取将台北市归绥街139号的公娼馆——“文萌楼”列为文化古迹。在此同时,她还因不满台北市议员杯葛市府的缓废娼案,与公娼姊妹们吞药自杀,幸而获救。" B( g/ w. l1 A  \9 B+ Z/ J' C
官秀琴不止一次说过:“一旦(娼妓)变成非法,什么人都可以骑在阮头上,阮(台语:我)只有低头,求人手势拿高,放阮一马。”
4 m7 q" c" p2 a9 b4 f: C1 u. F2 K2001年,台北市政府正式执行废娼政策,自始于1956年的公娼走入历史。原本合法的性工作转入地下化,官秀琴只好在台北万华区,与四个小姐合作经营私娼馆。实时年过半百,她依旧要下海当“小姐”。等到“老客人”捧场享受片刻温存,下了床之后,她又重新走上街头,为性工作“除罪化”疾声呼吁。" ^6 G! \; Q0 X: I$ d
2000多个争取妓权运动的日子里,官秀琴一肩承担各种交际应酬,地方势力、黑白两道、警察取缔、邻里关系,都需要靠钱打点,支出愈来愈庞大,没想到店里一位姐妹却积欠地下钱庄庞大债务而“落跑”,而官秀琴刚好是她的保人。如同蜘蛛网的借贷连动系统,官秀琴只好不停地挖东墙、补西墙,被迫向地下钱庄借高利贷,每天要支付9000元台币。终日忙着接客、标会还债、应付警方的查缉,让她疲于应付。
3 I7 Y9 _" m/ Z4 \  c( h8 f2006年7月30日,一位朋友提醒官秀琴,说:“政府拼治安要抓色情,台北市又有暑期加强取缔色情项目,你们到9月底前都最好不要开店。”闻言之后,官秀琴的心情跌到了谷底,一旦无法开门做生意,又该如何填补眼前庞大的债务黑洞呢?% g$ o  h, J. M' z) e2 @
隔天,官秀琴打电话向朋友吐苦水:“我和政府苦战这么多年了,却等不到(娼妓)合法化。就算国民党上台,照现在这样取缔,合法化遥遥无期。”
9 l$ n9 I$ s( I  H) R2006年8月1日凌晨,官秀琴找来了与她最要好的客人,苦笑着告诉他:“今晚的消夜是最后一餐。”她随即失踪了两天,直到8月3日,浮现在台湾北部基隆水湳洞的海浪中。在岸边礁石上,警方发现她的皮包,里面有一张纸条。坠海前,她写下了姓名和出生年月日。" P  J3 U2 R: ?
“公娼斗士官秀琴,基隆投海身亡,日日春’姊妹不舍”。 2006年8月17日,被称为“官姐”的她,只在台湾媒体版面上“复活”了一天。报道这样写道:1997年,台湾第一位公开现身、高喊“我是公娼,我要工作权”的女性“官姐”,因改做私娼后生活艰困债务缠身,在基隆跳海自杀身亡。
) E1 G& I/ c0 ^( Y自杀的不止是官秀琴。在1997年陈水扁废娼之际,一位公娼阿玲因房贷缴不出来,又不敢做私娼,投河身亡;其间因就业困难的前公娼,有两名割腕,两名吞服安眠药。
4 C0 A# A2 Z5 T! @时至今日,台湾性工作者争取除罪化之路,仍未停歇。4 w1 ~7 e# O; ~# w+ G+ M6 _
归绥街的最好时光: D, i9 Z0 ~3 N
这是一条历史悠久的风化街,早在清末大稻埕开港时,便带动当地热络的商贾贸易活动,而逐渐形成风化区聚集了各种类型的性产业。
2 d* |! O8 P' t5 b/ E! o  E/ t走在归绥街上,Miko遇上以前的老邻居。老伯趋身问候:“你是以前住在这里的小姐吧?”
* n0 ?: V+ {- g他们聊起了近况,以前的旧事,如同多年未见的邻里。过去多次听说归绥街公娼馆的老鸨、娼妓与周边邻居尚称和平相处,现在总算有点领会到了。
1 @8 ?+ g& ]. f( }0 p日据时代,重庆北路到宁夏路口那一段归绥街称为艺旦街,各种类型的性产业齐聚一处,超过百家,有称为酒番的酒家,里头的小姐卖艺不卖身,厨子还会端出上好的酒家菜来招待寻芳客,可谓上流社会风雅高尚的性娱乐,其中,江山楼便是最为名闻遐迩的一家。当然,有更多纯粹满足男人性需求的“查某间”(台语:女人间)。此外,银楼、药房、服装店、美发院均因产业需要而挤身其中。
. D3 S& w" e, P( d4 j& ?# Z娼馆里的讲究; i' O7 w, u$ r1 d/ L' h8 T8 k0 x( l
那时候,归绥街入夜后总是热闹非凡,持续到清晨。几乎每家的公娼馆都是门庭若市,小姐整天接客不停。
1 C4 S' n( C1 V; k4 I) P; Q王姨在归绥街待了40多年,辗转在几家不同的娼馆做管理。她的工作包括管理牌子(收钱)、打扫整理,还要照顾小姐们的三餐。; H" \- S; n3 D* r2 [0 W6 y
那时的公娼馆分为甲级、乙级、丙级,王阿姨工作的甲级娼馆1节要40元,乙级、丙级较便宜。王姨说,以当时的物价来比较的话,那时阳春面一碗才1.5元!后来大概是以一年10元左右的幅度在涨价,到高点,所有甲级公娼馆都是1节15分钟1000元。6 R% n* t0 o6 m1 y
不过甲级的小姐比较讲究,大家会找裁缝师傅来,定做样式一致的旗袍。大家就会讲好,今天要穿什么样子的衣服、配什么皮鞋(那时高跟皮鞋可是时髦的高级品),一字排开,整齐又美观!小姐也都年轻漂亮。而乙级的则较为随便,还会穿着拖鞋。: z( _8 v% m( B. O3 `# o0 y: {
在归绥街,大部分的小姐是本省人,从宜兰东部和南部上来的都有。而会去甲级消费的客人,外省人较多,大都是三、四十岁以上的;还有由三七仔带来的日本人和香港人观光客。
( Q" v- P+ w  T公娼和私娼
: A8 W/ N3 r. v% f" k珊姨,16岁那年,父亲生意失败而依《票据法》被法院收押,亟需一笔钱把他保出来,她便以长女的身份扛起家计而下海,经朋友介绍来到台北,把自己以29000元台币卖给娼妓经纪人,一卖就是四年。/ n8 @6 u8 a8 l7 \9 c6 n6 H
两年后,珊姨刚满18岁,就被经纪人安排到归绥街公娼馆接客。当时规定年满18岁,通过健康检查,并由父母亲自来警察分局盖章,才可以领取公娼牌照,但有配偶的女性及养女都不得领取。
+ f! G6 L2 e7 [4 W, z8 P  |; ?( F过一晚就有8400元入账,但却全入了经纪人口袋。当时刚好正逢北投废娼的缓冲期,警察抓得很紧。
0 R' ^4 k3 Q2 K1 J% V$ b由于是合法营业,这个风化区并没有黑道保护、警察勒索的问题,但的确不乏像珊姨这样因家计而“自愿”卖到娼馆的女孩。她们与自由公娼不同的是,经纪人或保镖盯得很紧,无法检选恩客。珊姨回忆说,她做到后来“技术”纯熟,一小时便解决14个客人。根据归绥街文萌馆的前老板所说,自由妓女通常一天只接8、9个,不愿意接的都得由被卖的妓女照单全收。3 F; ]2 B: I, q4 D# D4 {* ~0 h7 [
由于是公娼,客人必须带保险套,遇到无理客人还可以报警处理,而且定时接受健康检查,得到不少保障。珊姨做公娼时,都在胸部贴ok绷,不让客人碰,客人如果想要亲吻她,她便一拳挥过去,维护仅存一点身体自主权。
0 I5 d6 ~2 U  [) P$ x" M8 X7 J在公娼馆时,珊姨遇到不错的老鸨,第一天接客一次50元,3天后整个风化区便调涨到70元,原本和经纪人说好接一个客人她可以抽5毛钱,调涨后老鸨便为她争取到一个抽1元,虽然当时经纪人十分凶恶,偶尔还会打她,但因为老鸨的袒护,日子虽然过得很苦,她还是咬着牙一个客人接着一个客人地干过来,4年之后她就自由了,但当时父亲出狱后身体多病无法工作,弟妹嗷嗷待哺,家计全落在她一人手上,只能毫无退路地继续从娼。3 z1 ~- i5 T" e) S7 P) ]) t. b( F6 W: m2 X
禁娼后
& U) E2 Y3 t% R' ^% g# B本来珊姨的日子还过得去,与娼馆三七分账下来,也存了一些钱,帮助弟妹完成学业、成家立业之后,正想过几年缴完房贷后退休,没想到陈水扁来个废娼。随着1997年的废娼,归绥街公娼馆的红灯笼一个个熄灯取下,大多数店家均已搬迁,如今这不算宽的小街道一片萧条。, x8 B& t8 \6 a5 g6 G' I, E9 ]; n6 e
这让珊姨顿时手足无措,警察也从原本的保护者变成天天站岗监视者,嫖客也不再按照原本制订的规则来嫖妓,拒带保险套、白嫖,甚至暴力相向皆有之,而原本每周三定期的性病检查、每两个月抽血、半年照X光等免费体检也全部取消,让这些原本持有合法营业牌照,得以安心执业的公娼,一夕之间丧失了所有的保护。
1 h1 ], @, X7 }# F+ m0 n6 e在国外流浪多年的Miko,1997年,甫回台湾,便来到归绥街,原本以为回到自己的土地上日子应该过得比较安心,没想到遇上废娼风暴。* j3 d8 ~9 T, M9 B# R
Miko与珊姨最终决定,与官姐及工运组织工作者一起走上街头,争取性工作权。2009年6月15日在“行政院”门口,Miko向台湾“女人联机”秘书长蔡宛芬下跪,要求妇女团体代为争取性工作权。
4 Q  e7 K( @8 o27年前,Miko年仅20岁刚刚离婚,带着9个月的女儿回到娘家,一切有了交代之后,便准备赴日卖春,在此之前,她历经艰困的求职过程。当她三个月回国之后,拿出第一个100万放在桌上,久病的父亲泪如雨下。
: c$ L+ h/ }8 }! P! M9 z+ r一趟三个月,她去了两趟,小有积蓄之后,便从良在屏东家乡开个自助餐店,没想到初入此行,什么都不懂,一气之下结束营业,又去了趟日本。结果那一次得罪了同行小姐,惹来山口组绑架,好不容易联络上妈妈桑,把一条命给救了回来。
% ^. I5 R- z. H$ k: _第四趟回来之后,她再度创业,在恒春种木瓜,真心希望从此彻底转行,结果一场台风让她亏损300多万台币。为还债务,她又去了日本,在香港三年经历了合法的一楼一凤,其后于43岁,去了澳大利亚这个性交易全面合法化的国家。在那里,她遇到一位六十几岁来自广州的性工作者,二十几岁就来到澳洲从娼,生活条件相当优渥,令Miko深感震撼,不禁懊悔过去做的那些转行的傻事,如果不是因为性工作被污名化,她会好好连续做一段时间,让自己及家人、小孩过得更好,而且还可以提早退休。反之如她,还没准备好就转业,反让更大的经济压力落在自己身上。) s2 l0 ~2 z/ ~. b0 r
在澳洲几年,她体认到一个性交易合法化的国家,不但性交易公开透明,收费标准化,银货两讫,也不会有性交易地下化的地方那种黑白通吃的问题产生,更不可能遇到无理取闹的客人。自此,她才感受到身为一个性工作者,也能活出尊严来。
6 p% X8 a% m5 ~. Y在2001废娼之后,珊姨便离开娼馆,靠打工及卡债度日,最近实在有点过不下去了,打算将房子卖掉来清偿贷款。她经历过归绥街的最好时光,正体验着归绥街的萧条。% r( P1 _7 M2 I* l! b; S* U  }
(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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