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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自护技巧] 校园性侵为何频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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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8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南云县校园性侵案近日告破,前天上午,云县政府新闻办通报称,对4名官员作出了停职的问责处理。近年来,“校园性侵”案被频繁曝光。新华社记者采访发现,“失语”“恐吓”“包庇”成为性侵案背后的“保护伞”。
      要保护好我们的孩子,就要撕破新华社报道中所说的“三重保护伞”,为未成年人打造一个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让本就可以避免的伤害远离孩子。
      应该说,第一层的防护网来自于家长。据报道,2013年8月在北京工作的程女士对安徽潜山老家几个孩子说起“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时,一个14岁的女孩突然揭发“杨老师曾侮辱过我”,揭开了潜山天明学校校长杨启发对学生长达11年的性侵案。而在这11年期间,警方曾依据举报调查此案,但因女孩父母态度冷淡、拒绝取证,事情不了了之。
      试想,如果孩子的父母早早就给孩子灌输了“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的观念,并且告诉孩子一旦遇到类似情况赶紧逃离并告知家长,那么懵懂的孩子就会多一点自我保护的意识;如果受侵害孩子的父母不再选择缄默,而是协助警方调查取证,就可以避免更多的孩子受到侵害。
      但是从我国目前的状况来说,一些地区贫困、闭塞,一些家长忙着“土里刨食”或者外出打工,对孩子,尤其是留守儿童的教育难免疏漏。所以,老师、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就必须对孩子的安全负起更重的责任。一方面,学校要加强性教育、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防范意识,另一方面,相关的规章制度必须跟上。比如说,孩子无故旷课要在第一时间和家长沟通,以防意外发生;比如说要规定教师、校领导不能和异性学生独处,有学生住校的,要完善宿舍管理制度,确保安全。
      要让学校成为教育孩子、帮助孩子成长的地方,让校长成为严父慈母而非“色狼”,各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责任重大。除了把好关,把师德缺失的人逐出教育队伍,还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一旦主管部门“护犊子”,发现问题推诿搪塞,其责任人也要受到重罚。
      打造多重的防护体系,除了家长、学校和教育部门,我们的社会也应该为保护孩子付出更多。性侵儿童的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公安部门不能等到有人报案再去调查,而是应该一听到传言就主动出击。在立法方面,与国外普遍严惩性侵儿童的做法相比,我国对性侵儿童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相关法律亟待完善。在社会舆论方面,要对未成年的受害人多一些关爱,抛弃所谓“女孩子被侵犯是一种羞耻”“自己不检点”的偏见。至于我们的影视作品和网络环境,更要少一些色情、少一些拜金,给孩子们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信息来源:南京龙虎网-东方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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