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小蛋玄 发表于 2012-3-30 10:42

【江门】要为社工组织注入“血液”

   “江门的社会工作和民政标准化建设有很多特色、很多亮点。”日前,民政部人事司(社工司)副司长柳拯一行,到我市调研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及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表示了肯定和赞赏。  江门己有3家民营社工机构,标志着创新社会管理迈出可喜一步。特别是在“空巢老人”逐年增加的情况下,社工定时看望、走访,除了送上问候和关怀外,更重要的是发现异常情况,可以及时解决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随着社工服务的不断细化,社工组织作为政府的助手,不仅参与到公益事业等领域,还可在民生、社会管理等多重服务中发挥难能可贵的作用。
  笔者认为,社工组织参加社会管理组织程序、活动范围、责任权限等方面必须要有准确定义,一方面未雨绸缪预防、制约社工组织自身可能滋生的“病菌”,要有起码的行为规则和法律底线;另一方面,执法部门的管理同样要有章可循,不能随意打压、放任自流,也要避免朝令夕改,让人无可适从。同时,还要解决社工组织面临的困境,像资金匮乏、没有稳定的服务项目、社工流失等。由于无法实现对接,社工组织经营艰难,而社工工资低、很难获得成就感等瓶颈亟需解决。相应的经济基础是维系社工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不失为一举多得的出路,有关部门能提高行政运行效率,又能助推社工组织的壮大,使社工服务网络更健全、深入。当然,购买社工服务必须遵循市场竞争的原则,实现公开、阳光招标等,引入优质组织和高效管理;对社工服务要有完善的评价机制,由独立第三方进行客观绩效评估和考核,设置相应的奖励制度和退出机制。
  此外,社工组织有了资金支持这一“及时雨”还不够,社工组织资源整合差、效率较低等问题同样需要规范操作,多方面提升社工的人文素质和专业技能,以确保在各种场所和相关领域发挥应有作用。
  社工服务尚处于探索阶段,理念也正被传播,但针对新出现的问题,必须要有清醒认识,多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社工组织注入“血液”,社工服务量增质优,才是公众期待的结果。 袁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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