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琴 发表于 2011-8-19 18:05

彭澎:集体户结婚难的原因何在

2011年08月19日14:59 信息时报

【摘要】:据《信息时报》昨日报道,广州超7万集体户籍人员面临结婚难和落户难问题。由于无力承担集体户籍人员计生等问题的管理,人才市场要求集体户籍人员一旦结婚就必须迁出户口。但大多数集体户籍人员因买不起房或没有直

  ◎彭澎 社科院研究员

  据《信息时报》昨日报道,广州超7万集体户籍人员面临结婚难和落户难问题。由于无力承担集体户籍人员计生等问题的管理,人才市场要求集体户籍人员一旦结婚就必须迁出户口。但大多数集体户籍人员因买不起房或没有直系亲属可挂靠,不得不当起“滞婚族”。

  集体户结婚难的关键症结,是户口制度的滞后以及附加在其上的计划生育多头管理。破解的方向,从长远来看是户口制度的全面改革,短期来看,则是计生管理的创新,甚至也涉及住房保障体制。

  首先,户口制度要求结婚有房落户。针对“直系亲属才可入户”的规定,有关部门提出的“投亲靠友”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但这种方法也有缺陷,如可能被钻空子,集中向教育资源发达区域转移。而且这种办法也非制度性安排,随意性较大,漏洞较多。

  一个户口落户竟然让数万人无法顺利结婚,这是制度的悲哀,也是人文关怀的缺失。美国人小孩入学是看住户有没有电费单,有则意味着是本地居民。美国的传统就是属地管理,只要在本地居住就是纳税人,应该享受当地的公共服务;我国户口制度强调的是属人管理,重视籍贯,对居民作为纳税人的地位认识不够。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加,我们的户口与居住地往往分离,使属人管理与属地管理产生矛盾。

  其次,集体户还有计生的管理责任。原来计生管理是街道、人才市场、用人单位三方共管。对于集体户结婚带来的计生管理,完全可让单位再出来发挥作用。甚至单位比街道的约束性可能更强。这样,就可使计生管理与集体户口管理脱钩,给集体户、无房户以结婚的方便。当然,“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社区人”是必然趋势,让单位对集体户多发挥一点监管作用,是特殊阶段对特殊群体的特殊措施。

  在单位发挥主导作用的过程中,也要让街道、居委会发挥作用。这涉及集体户租房登记的问题。也可考虑让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结婚者出示房屋租赁合同。这样做的前提是租房可以结婚。

  再次,集体户口结婚难也折射了当前高房价带来的困境。这些集体户大多是租住单位宿舍,或租二手房。现在广州大量建设公租房,可否让集体户通过租住政府公租房,从而把户口落在公租房上。

  “十二五”期间,全国建设保障房的力度很大。理论上,集体户可能大多都是公租房的覆盖对象,因此,探索政府管理下的公租房为集体户结婚上户口的模式可能具有普遍意义。

  某种意义上讲,集体户结婚难也助长了“裸婚”现象,不利于构建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甚至多少也是高房价的推手。

  当前,广东成立了社工委,集体户结婚难也应该是其讨论解决的问题。广州要走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探索的前头,在户口制度尤其是集体户管理、计生管理、公租房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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