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各位都看见广州番禺垃圾焚化厂的事了吧,号称炉温970多度不会出现二噁英的焚烧厂,其姊妹厂(使用同样技术)的焚烧后灰烬中还有没烧掉的球鞋(中国垃圾根本没有分类,所以不适宜焚烧,橡胶焚烧出来的就是强致癌物)。9 q; T/ ?7 n- c* b%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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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为什么番禺的垃圾焚烧装置会不断地出现在媒体上,而且是广州本地的媒体上?按道理不报道本地负面新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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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很简单,因为那焚化厂附近的楼盘已经发育成熟,有大量媒体从业人员在那里购买了房子,包括南方、广州、羊城三大家的记者编辑。尽管广州房价相对友好,广州同行收入也不错,但买套房子仍然是终身大事,不是可以被混蛋 政 府这样糟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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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逼到忍无可忍,就会绝地反击,于是就有了环卫局长的车是垃圾厂老板送的这样的新闻,只有保卫自己的时候,大家会用这样的战法,这已经不再是剑客的战法,而是忍者的性命相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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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对混蛋企业说一句,别把记者逼急了,对想买房的本份人说一句,如果你无法买到豪宅区富人区或者政府官员聚集区,那么买到记者们多的地方,你的记者邻居们不用燃烧瓶就可以保住你们的房子,以及你们孩子的肺。, X" }5 S2 `4 j" v
$ E" H) b8 v% }7 h' T1 ?- B 最后说一句,集体主义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啊就是好,垃圾商可以把车“借给”政府机关。大一统的公有制满噻!满噻!满满塞……(经久不息的掌声)( t7 u; P- X* [3 ~; y, v- {: O. A
$ i. q. `8 R6 {! t+ \4 p( E 广州日报12月5日报道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城管委获悉,针对12月4日媒体披露原市市容环卫局领导借用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的情况,该委迅速作出回应:一是要求各级各部门正确认识媒体报道,自觉接受媒体监督;二是由相关人员如实向党委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三是所借用车辆不管项目结束与否立即归还;四是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按照“三定”方案对原市市容环卫局、原爱卫办、原城管办等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处以上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制度,不得占用和长期借用企业、下属单位的车辆。对个人擅自因私借用的,依有关规定处理;五是以城管委的名义就此事专题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 M/ E/ n% i c: m6 I$ |& u& r/ |借用工作车辆情况/ \. ^# o$ { x N# c4 d( X
经核实,原广州市市容环卫局借用车辆情况如下:
* b, J& f2 z( r& U5 F0 Y根据市政府关于由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广州市垃圾处理服务的决定,为保证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在移交过渡期内顺利推进,2008年底,原市市容环卫局与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垃圾处理设施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筹建办公室,原市市容环卫局副局长徐建韵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根据双方会议协定,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为领导小组和筹建办公室提供两辆工作用车,车牌号分别为:粤A3000U、粤A88G67。其中粤A88G67已于今年上月归还。
! V: N1 g+ |- ?$ h2 K, E8 z此外,为推进李坑垃圾渗滤液扩容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广东十六冶有限公司项目办为项目业主临时提供一辆工作用车,车牌号码为粤A069A6,由原市市容环卫局设施处使用,主要用于协调工程项目前期及建设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解决和推进。7 w) p' F# L1 g6 D. P8 c B
目前,粤A3000U、粤A069A6两辆工作用车已分别交还项目单位。# F/ D2 ^3 @9 Z5 u, ~) ^) z) T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赖伟行) c9 y( e, |7 l- t7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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