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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东莞:市第二法院联合社工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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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辟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新路径,该做法全省首创

   6月1日是儿童节。昨日,记者从东莞第二法院获悉,为了更好保护家事案件中的妇女儿童权益,该院与专业社工合作,让社工协助家事案件的庭外延伸工作,已成功处理多起个案。

  邀请社工协助做工作

  去年该院审理的一宗离婚案中,双方矛盾非常突出。法院邀请了派驻当地妇联和司法分局的两位社工协助做工作。社工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并在社工的奔波努力下,帮女方联系到了新工作,还帮他们的小孩联系到了新的学校。最终,该案矛盾成功化解,当事人和平分手,小孩的新生活也得以平稳过渡。

  “妈妈法官”审理婚姻家庭纠纷

  2010年4月,东莞第二法院成为广东省高院试行“家事审判合议庭”七个试点单位之一,也是东莞市唯一的试点单位,集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家事合议庭由熟悉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的法官组成,基本上由“妈妈法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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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从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每年平均审理家事案件450多件,调解撤诉率高达63%,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如在全省首创设计了“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对不实申报者少分财产;自行策划创作卡通宣传片,告诉当事人打婚姻官司时如何处理感情纠葛、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借鉴香港审理家事案件的模式,与东莞市妇联下辖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合作,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参与家事案件审理,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引导关系修复;邀请多家社工参与家事案件的判后延伸工作,如离婚当事人及儿童回访等,收到较好效果。

  东莞第二法院主管家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周国贞表示,家事案件审理涉及社会稳定和家庭伦理,影响深远。让社工介入家事案件是个新生事物,该院将进一步探索家事案件审理跟社工的合作方式和方法,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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