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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东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3年 600多服刑人员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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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5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3年 600多服刑人员获“新生”
                                                                2012年09月25日02:17 来源:东莞时报  

                                                          东城司法社工举办义工培训小组活动 受访人供图


        一部分犯罪人员,符合相应的条件,可以不用在监狱里,而是回到社区服刑,在司法行政等部门的监管下,提早与社会接触,尽快回归社会,融入社会,走向重生。

  东莞自2009年以来,共有618人接受社区矫正,没有人再走上犯罪道路。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特殊人群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

  假释犯被父母怀疑好吃懒做

  阿文(化名)曾经喜欢赌博,想着尽快发财,尽快赚够一辈子够花的钱,但越赌越输,最后走上盗窃的道路。1996年,27岁的阿文因盗窃被捕,两年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当时,他的大儿子3岁,小儿子才1岁。

  “在监狱里,我积极改造,先后获得6次减刑,最后批准我假释。”去年12月,阿文假释出狱。在走出监狱的那一刻,阿文就对自己说,不能走回头路,他要回到亲人身边,忘记过去,自食其力。

  从高墙里走出来了,但阿文仍然是个罪犯。他回到东莞的第一件事,是前往莞城司法分局报到。因为,接下来,他将在户籍所在的社区服刑,接受社区矫正。

  东莞是从2009年开始试行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3年来,东莞共有618人接受社区矫正,阿文是其中的一员。入矫后,他每个月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司法分局报到,递交思想汇报,参加社区服务等。但他又可以跟家人生活在一起,可以去找工作赚钱。到2013年9月,如果阿文没有受到处罚,也没有再违法犯罪,就可解除矫正,成为一名刑满释放人员。

  回到社会,阿文面临的问题,首先来自家里。他感觉到,家里的人担心他会再犯罪。有一天,一个在入狱前就认识的朋友,给阿文打来电话,问候一下现状。“他都是正经做事的,但我父母知道了,就不让我再跟他联系。”阿文说,出狱后,除了这次,他跟之前的朋友没有再联系过。

  到了今年6月,阿文开始找工作,第一份工作是在牛山做搬运工,但做了两天,他就不去了。为此,父母觉得阿文好吃懒做。阿文说,从莞城去牛山,实在太远了,而且骑单车太危险,“我真的不是懒”。

  向司法行政社工倾诉内心

  “他们的怀疑,我可以理解,但我有信心,可以自立。”阿文对彭康说。

  彭康是莞城司法分局的司法行政社工。自东莞开展社区矫正后,相关部门前往香港考察发现,社工在与社区服刑人员沟通中,比较有优势。因为,社区服刑人员一般不愿意与周围的人接触,与政府部门的人员接触,也会有抵触心理,而社工则比较容易接近他们,能从心理上对他们进行安慰和教育。2010年6月在司法行政领域正式开展社会工作试点,41名社工分布在莞城等19个镇街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行政社工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走访、教育,建立互动关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创新了我市矫正帮教模式,在我省率先建立“1+1”帮教模式。

  “阿文是莞城社区服刑人员中,表现非常好的一位。”彭康说,第一次接触阿文,感觉自己被当成一个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他心里会对我有种敬畏,我们的接触,就像是一种义务,这样就无法对他进行深入的了解”。

  彭康说,他就从生活入手,了解阿文与孩子的沟通问题,因为阿文出狱时,孩子已经准备上大学,父子的沟通问题,是阿文家庭系统中,最重要的一环。今年3月13日,他们进行了一次长谈,彭康感觉到,阿文的思想很成熟,他们从孩子的升学问题,聊到如何跟子女沟通等等。这次聊天之后,双方对彼此的了解都深入许多。“两人就像朋友,那种敬畏之心没有了。”彭康说。

  目前,阿文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在一个公司做保安。他对目前的工作比较满意,觉得上班能体现出自己的价值。他经常得到保安队长的肯定,每个月都是表现最好的,能拿到一些分数奖励,到了月底,都会有5元钱的奖励。他说,虽然奖励不多,但能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废物。

  “在监狱改造中,阿文的表现就很好,所以他现在有这样的表现,也并不奇怪。”彭康说,目前,阿文还是罪犯的身份,除了司法分局工作人员、当地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的一些领导外,还没有更多的人知道,因此,心里有什么想法,都会主动找社工沟通交流。

  司法行政社工的委屈

  但社工的工作,也不是都能被理解。

  “在社区服刑,可以与亲人生活在一起,可以参加工作,但有一个前提,必须遵守矫正制度,从内心接受矫正。”彭康说,但是有些矫正对象对此认识并不够充分,连基本的报到、交汇报材料都要拖拉。他说,有个社区服刑人员,明明就在南城工作,到莞城司法分局也不远,但三番五次打电话,就是推脱不愿交汇报材料,后来逼得没有办法,对方才愿意趁中午休息交材料,“他可能真的工作很忙,但遵守制度始终是前提条件”。

  不遵守制度,还可以有其他制度去约束。实习社工梁瑞深遇到的情况,则让她的自信心受到了一些打击。梁瑞深是东城司法分局的实习社工,与她建立联系的,是一个未成年的女社区服刑人员阿霞(化名)。

  “问题少年,往往家里父母关系不和或者是单亲家庭,或者是青春期的教育方式不对。”梁瑞深说,阿霞与几个年龄相仿的人,对同学实施抢劫,被判缓刑,然后回到社区接受矫正。她说,阿霞很聪明,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双方也建立了不错的关系,但有一天,阿霞可能跟家里人闹别扭,她想跟阿霞交流,开导一下,结果阿霞说“我根本就不信任你”。

  “她说的是气话,但也有部分是心里话。”梁瑞深说,听了这句话,对她的打击挺大,她也很委屈,因为与阿霞接触虽然是工作上的需要,但更多是把对方当朋友,真心诚意想帮助阿霞,使阿霞步入正确的人生轨道,没想到却遭到误解。
 
   “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从2003年开始,截至2011年12月,统计可以看出,社区服刑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在0.2%左右。”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邓家诚说,东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除了有个别人有违法现象,比如有些吸毒人员出现复吸的情况,没有出现重新犯罪,这说明,虽然司法行政社工偶尔会遇到不被信任等情况,但他们的工作,效果显著。

  社区矫正体现宽严相济司法理念

  今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颁布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体现了在司法活动中,比较温情的一面,是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的充分体现。”邓家诚说,社区矫正帮助相应的犯罪人员,尽快回归社会,是民主法治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颁布后,东莞将完善矫正措施,规范执法环节。邓家诚说,另一方面,围绕社区矫正的目标,将想办法建立警示教育基地,让社区服刑人员通过上课、观看影像等方式,得到教育。

  “也要研究创新
公益劳动的方式。”邓家诚说,并且准备与卫生部门合作,开辟心理矫正基地,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活动,及时为社区服刑人员排解心理烦恼和负担。

  “有些人,包括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缺乏劳动技能,就需要进行帮扶。”邓家诚的想法是,与劳动部门合作,设立培训课堂,让他们掌握劳动技能,能在社会上自食其力。






原文链接:http://news.hexun.com/2012-09-25/146205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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