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鼓励和引导包括专业社工机构在内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大势所趋。据了解,目前,我省专业社工机构参与社会服务还处在起步阶段,全省社工机构仅合肥、芜湖两地有寥寥数家。要真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街道办、社居委和专业社工机构合作的有效模式,让居民享受更加专业和多元的服务,还有许多问题待解。( I4 u. \2 h. l& f1 i5 t b6 b$ m9 Q
“街道和社区干部应当转变大包大揽的惯性思维,放手将某些社区服务事务交由能够胜任的社会组织承担。”周军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在社区服务方面需求趋向精细化、多样化、常态化,街道办、社居委应当充分发挥社工机构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更多地通过购买服务或岗位的方式,委托社工机构开展社区服务。. x/ y' y2 @" T* Q
在实际操作中,街道办和社居委往往直接干预具体服务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细节。 “许多社会服务门槛低,但要做好,对职业素养的要求必不可少。不少基层干部容易忽视这一点,想当然地否定专业社工依据职业素养作出的判断。”安徽师范大学社工专业教师柴文杰表示,社工机构的专业性应当得到尊重。作为服务或岗位的购买者,街道办或社居委应明确自身定位,有所为有所不为,强化对服务效果的监督考核,而不是直接掌控服务过程。社工机构也应尽量寻找专业理念与现实之间的结合点,使自身服务最大限度得到居民、政府和社居委的共同认可。9 C z N& L9 S$ Q k8 m
对于驻点社工可能受社居委行政化倾向影响,承担过多行政事务的隐忧,省社科院专家王开玉认为,街道、社居委购买服务或岗位时,应当明确社工的工作范围和具体职责。 “更重要的是社工机构应保持作为社会组织的相对独立性,对明显超出事先约定的要求,有说‘不’的能力和底气。 ”(记者 汪国梁) ) f% |' Y7 F3 q# D4 }7 l% b'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