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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心得] 从媒体宣传的角度看社工发展 (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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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安然 于 2012-3-22 12:07 编辑 + v' {; Z! o. n1 c-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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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媒体宣传的角度看社工发展
                                                    作者:一棵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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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工作作为一项新兴职业、专业,日益受到众多媒体关注。我搜集了2004年众媒体对于上海社工的一些报导,这些报导基本上体现了主流媒体对于上海社工的报导,我主要挑选了其中的13篇进行分析:
4 \# Y  W* i0 l$ V2 \: o( m  《中国内地出现首批职业“社会工作者”》,05-13,新华网上海频道;《上海:每个青少年事务社工配5个志愿者》,6月1日,东方早报;《上海司法社工报名首日应者如云》,2004-06-19,文汇报;《月薪万元职业社工将现沪上》,2004-07-30 新闻晚报;《走进上海社工》, 11月5日,《人民日报华东新闻》;《社工不应是“保姆” 专业培训再上岗》,2004-11-21,新民晚报;《政府与社工社团签订服务合同》,2004-11-25,青年报;《阳光社工向6万青少年发承诺卡》,2004-11-29,青年报;《上海专业社工遭遇人才流失怪圈》,2004-12-8,文新传媒;《带着爱走进问题少年的心》,2004-12-20,青年报;《高校学子争当社工》,2004-12-26,新闻晚报;《“冬日阳光”进入社区》,2005-1-2,青年报;《用柔弱的双手抚慰你的心灵——黄旦闻:想做一辈子社工》,2005-1-13,青年报( ]. O, R/ d+ o( n+ D8 E, r
  报导的内容主要有三类:
- Y5 j+ J' _8 X! ^7 n  一是对于社工职业的报导,有4个新闻。我们了解到,2004年7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社会工作者——人们俗称的“社工”首次被载入中国职业标准目录,此职业标准首先在上海实行试点。上海社工目前的收入大约在2000元-3000元,随着职业化的不断深入,有人乐观地估计,成熟的一级社工月收入也可突破万元。) `; ~4 M  \2 H2 s1 Y
  二是对于社工活动的报导,有6个新闻。比如每个社工配备5个志愿者,社工招聘报名众,签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合同,冬日阳光进社区活动等。
# `: `6 S; T7 g9 a+ L8 G  三是对社工个人的宣传,有3个,主要就是讲社工怎么敬业,如何工作的。
& M8 v$ a9 E* i6 e# t5 m# U7 ?7 S# e  媒体向社会公众介绍了社会工作职业,以及他们的工作,并宣传了两个观点:
9 y. c/ j3 X7 t; k; S7 {  一、社工是一项新的职业;
. p& t! ]2 t5 M: O. g. c  二、社工是一个助人的专业。
# q  l. c6 I6 R5 ^2 {  \  新闻宣传的作用是显示而易见的,使人们加深了对社会工作的了解。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新闻宣传中存在如下不足:
9 k/ c3 d4 t& ]! x  一、社工是一个职业。人们可以从新闻中认识到,又有一个新的职业诞生了,但是就这个职业是干什么的,他和其他职业的区别又在那里,分析得不够,没有实质性地用大众语言讲清楚,人们读后也不是很清楚,不知道社工的职业是一个什么样的职业。; K7 {8 _6 ?" W$ `0 g" y9 N! I* G
  作为一项职业,要有鲜明的职业特征,如律师,教师,一听就知道做什么的,或者生活中都接触过,知道是干什么的;或者没有接解过,但从名称上一下子就可以明白了。即使是一些新的职业,如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是干什么的,当然是心理咨询的了,大家一听也会明白。但是社会工作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如果不认识解释一下,确实无法使人理解。社会工作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讲,中国自古就有社会工作,救济、救助、公廪公仓(1745年(乾隆十年)12月25日,因水、旱之故,齐齐哈尔缺粮9519石,清廷决定由公仓粮拨给;黑龙江城缺粮12028石,除拨公仓粮1000石外,于备存仓粮内动支借给,明年偿还)等都是,但是现代意义上的狭义的社会工作在中国出现得很晚,也就是十来年的事情。当前探索的、人们感兴趣的、本文讨论的是狭义的社会工作,是用专业的理念来指导的社会工作,在这方面,如果没有深入的解释,市民难搞清楚的。我们向许多人谈到社工,好多人说“那我也是社工啦,因为我也是做社会的工作啦”,这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不能因为部分专家向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申报进入中国职业名录时,部领导搞清楚了,就认为市民一定可以搞清楚。社会工作比较特殊,跟社会打交道的,不一定就是社会工作。2 K* F; x# Z- w' [3 V
  所以,如果只讲收入二三千、有的可能到一万等表面的特征,而没有把本来名字上看就不是很鲜明的社会工作的职业特征讲清楚,是无法使市民认识到什么是社会工作的。8 E7 J4 G$ t2 f% E9 e; v" s
  二、作为一项新的职业,要有职业的不可替代性。即,只有从业者提供的服务才是最标准的、最专业的服务,是不可替代的。而当前社工工作,至少从宣传的内容上看,看不出职业的不可替代性的,例如:许多青少年遇到了问题,如没工作,不自信,加入黑社会,吸毒等情况,有了社工之后,社工不辞辛苦,多次到家探望,可以从题目看出他们所受到的挫折,《四次闭门羹》(2004年1月9日,文汇报);《七登家门劝浪子》(2004年2月23日,新民晚报);《用柔弱的双手抚慰你的心灵——黄旦闻:想做一辈子社工》(2005年1月13日,青年报)等,都是讲社工任劳任怨,不辞劳苦,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急服务对象之急,想服务对象之想等等,如小王当即就向他表示:“以后你就把我看作是你的姐姐,我们一定会帮助你的”。我们在读这些社工的新闻案例时,一是感觉社工真崇高,二是感觉社工真辛苦,三是感觉社工就是思想好、行为好的优秀青年,社工和社会上表彰的其他各类荣誉没有什么两样。这些新闻报导给我们一个深深的印象:作为一名社工,只要对工作认真负责,对人热心,关心,真心就可以,做一名好的社工了。而从这些报导,我们看不出,作为一名社工,在帮助被服务对象时,和居委干部帮助居民,工会干部帮助职工,妇联干部维护妇女权益,团干部作困难青少年的思想工作等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所以,才有这样的新闻:某个私营企业主去报考司法社工。当然,上海社会工作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对于从业者还没有较大的选择性,也没有形成严格的专业要求。但是,这样的报道,对于形成社工职业的尊荣感,是无益的。
1 q* P1 U6 x0 H% o  三、社工是一项助人的专业,但是他们是怎样助人的,宣传得不深入,并且有的宣传有悖于社工的专业伦理与价值观。如保密原则,《青少年保护条例》有对于青少年犯罪案件或者其他违法案件的公开报导中不得披露该青少年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青少年的资料的规定。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对此的要求更加严格,所有的社工都有为所有被服务对象保密的责任。但有的报导是可以推断出被服务对象的资料来的。再有,几乎所有关于社工、社工案例的报导,都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救世主情结”,好像被服务对象的转变、成长,全赖于社工,社工就是救世主,就是一贴灵,有了社工就能解决问题了,这有悖于社工“助人自助”的专业伦理。再有,解决了被服务对象表面的问题,如就业、调解好了案主和父母的关系等等,好像问题就解决了。其中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如个人潜能的发挥、个人对于前途的自决、自信等,报导中体现得不多。0 s% k; a. d" z* ^7 s6 L
  当前,上海社工还处于初级的发展阶段,大部分人,哪怕是社会工作的从业者,未必就对社会工作有很深刻的了解,所以,也就不能强求记者一定要十分清楚。宣传归宣传,但工作归工作,记者的视角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大多数人对于社工的认识和了解程度。说者无心,闻者足戒,社会工作的从业者,应该从社会工作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看待和应对社会工作公众形象容易产生的误区。
8 |5 A4 E# H! ?0 Q6 ~. j" Y& a  所以,要大力宣传专业,塑造社会工作的专业形象,塑造社会工作者区别于社区工作者(居委干部)、区别于广义的社会工作者(社保、福利、民政等),区别于团干部等青少年工作者的专业形象。多介绍社工是如何运用专业化的手段解决问题的,而不应把关注点都集中在“情”,那是倪萍干的活,而不是有着较高媒体职业素养的媒体的活。我们这样宣传的目标在于,杜绝认为社工是任何人都可为、任何人都懂、专业是可替代的想法。唯有建立起对社工职业的尊荣,才有可能为社工赢得专业发展必要的条件、必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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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F3 a' ]: r3 o3 E, v& h本帖来源: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0&Key=0&BlogID=437&PostID=122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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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2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一位老社工的博客转载过来的,觉得我们现在的社工宣传的确有必要反思一下。虽然是2005年的作品,但至今日,都还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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