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又 发表于 2010-7-10 09:32

义工(志愿者)的一些基本知识和误区

积极的看法:
  1.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义务

2.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也得到提高、完善和发展,精神和心灵得到满足,因此,参与义务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

3.参与义务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

4.义务服务个人化、人性化的特征,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迸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片面观点:
  I.认为从事义务工作是慈善为怀,乐善好施的表现,把义务工作看成一种单方面的施予。

2.认为义务工作只是为了减轻专职人员的工作负担,把义工当作"廉价劳动力"。

3.认为只有那些不愁衣食及有大量空余时间的人,才有资格或才会参加义务工作。
义务工作的定义:
    义务工作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广义概念:泛指任何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金钱及精神,在不谋求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事业,为改进社会和推动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 义工是很广泛的一个概念:

1、自愿性
  志愿者自己愿意参与活动,当然不能通过过多的手段去强迫。志愿者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效果主要由其自身的意愿所决定,但自愿不能理解为自由,必须受到一定的管理和指导。

2、组织性

在组织团体中,志愿者必须听从管理,为完成一定的工作目标而努力工作,而组织也应该创造空间让志愿者得到成长,满足志愿者的实际需要,团体才可能团结、富有战斗力,才能有发展的可能。

3、社会性

志愿者来自于各方各面,可能带有其原有的社会属性,可能保留着原有的社会角色或身份,但当志愿者不正确处理社会属性和社会角色问题时,会带来或多或少的不利因素,影响志愿工作开展。所以应该正确加以处理,及时进行改变、调整。

4、有限性
志愿者的实际情况决定了他在志愿者工作中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但这种有限是暂时的,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服务,可以得到提高和完善,有限性将不断缩小。

5、模仿性
  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是一咱替代正规工作的服务。所以志愿者应该模仿所替代的正规工作的大部分,有利于树立形象、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的提升。模仿得越好,服务就越成功。

6、实践性
  志愿服务必须通过实践去完成,志愿者自身的成长也离不开实践,所以报名参加志愿乾活动的志愿者应该积极地投身到实际服务之中,才可以得到应有的锻炼,才可能得到成长的机会。

7、可持续发展性
每一个初入行的志愿者都可以通过多方面的共同作用(志愿者本身、机构、社会计,而不断成长、发展,作为志愿者本身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配合机构完成有利个人发展的工作。

再来说一下(义工)志愿者的性质:

1、对于服务对象
  有爱心、有耐心、同情心、安全意识、保守私隐、言而有信、善于聆听、有相关的技能、有相关的知识

2、对于义务工作
  知难而进、善用时间、良好的记忆力、有责任心、判断是非能力、敏锐的观察力、灵活应变、守时.善用时间

对于志愿团体或机构
  服从上级安排、表达个人意见、良好形象、合作精神、信任同伴、奉献精神、力争上游的心态。

综合起来就是要具备三颗“心”

一、是爱心为社会一些弱势群体做一点好事,做一点善事,送一些温暖。这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伸出友谊之手,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充满温暖和阳光。

二、是要有一颗公心。做社会公益事业,必须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因为这项事业是无名无利的。许多人在公益事业岗位上,不为名,不为利,辛勤耕耘,默默无闻,甘愿奉献。这种大公无私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一个新加入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学习的。

三、是要有耐心。很多时候,我们帮助的都是一些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需要我们去细心的观察,耐心的帮助,初开始也许会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看法,但我们必须要有一颗耐心去一点一点的慢慢去帮助他们。

社工小黑 发表于 2010-7-10 10:25

x炫耀支持老乡。。。。。。。。

社工哥哥 发表于 2010-7-10 21:43

呵呵,在中国,很多志愿者都是被志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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