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哥哥 发表于 2010-3-25 10:52

创造一个不拒绝“理想”的社会

时间: 2010-03-24来源:NPI  近年来,“社会”这个词热门的很,社会建设、社会创新、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等。社会学者们也终于迎来了“显学”时代,然而对“社会”的界定却再次成了问题,它是和“自然”相对,和“市场”相对,还是和“经济”相对呢?政府一直在倡导“和谐社会”,民间一直在要求“公民社会”,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看来专家们还要着实忙活一阵子。

  这个问题其实和普通人更加息息相关,在“意见领袖”们还未有标准意见之前,我们大可对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做一番憧憬,但此时,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几乎已经丧失了改变社会的兴趣和能力,在高房价、低保障的生活重压下,在“整齐划一”的功利价值观熏陶中,在对民间自发行为的怀疑目光里,我们的个人理想尚且逐渐趋同,社会理想更是难有“创意”,如果你想做的事和时下流行的价值观不符,那么你就几乎可以和不切实际,不负责任的“白日梦患者”划等号……千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以天下为己任”的传统难道会就此渐行渐远吗?

  如果人人都抱着“社会如何干我何事”或者“肉食者谋之” 的态度,那么我们这个社会会有生命力吗?

  对于社会“生命力”的问题,公益界的老前辈朱传一先生曾经经历过痛切的观察和思考:80年代初期,他也和吴敬琏等后来成为中国改革开放重要智库的学者一样有机会到国外学习考察,他选择的题目是“为什么资本主义垂而不死、腐而不朽?”深入探访美欧国家各个阶层的经历告诉他,在市场经济所激发的商业创新热情之外,还有一股巨大的民间力量会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而自发行动起来,政府和社会鼓励社会创新者的产生,因为他们可以补充和纠正政府和市场的不足,后来他作为中国最早倡导NGO/NPO发展的学者之一做了很多开创性的工作。

  最近,有友人推荐给我台湾媒体人陈文茜写的一篇文章《这里从不拒绝有理想的人》 让我很是感慨,她写道:“台湾社会让我最感动的事情,就是当你很相信‘理想’这件事,你终究不会真正的失败。”她列举了一些台湾社会的“怪人”:比如,大家所熟知的云门舞集创办人林怀民在他爸爸是大县长、内政部长的旗帜之下,却坚持要跳舞;再比如创办“熏衣草森林”女孩詹慧君,三十岁就觉得她不要再上班,要去山上种花,问题是她连花也不会种,搞到邻居好心疼,大家就都跑来帮她种……再在网络世界里互相串连,窄窄山里头一条小路的“熏衣草森林”就开始有络绎不绝的游客。后来复制到了新竹、苗栗,“熏衣草森林”现在成了苗栗县最大、最漂亮的景点,还可以办婚礼,有九个香草铺子……陈文茜说:“在这个社会里你有一个理想,你跟别人说你的理想时,对方会给你理想的回馈。”――这才是一个有生命力的社会。

  2006年以来,我们开展的一系列工作的动力,就是因为发现身边也有一群很“怪”的人:本来在上海司法局的公务员岗位上大有发展的陆风,一次野外拓展活动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创办了专为青少年进行素质教育的“雷励”;新加坡籍商人朱柄肇因为一次走访河南爱滋村的经历,使他决心创办了组织弱势群体生产自救为目标的“欣耕工坊”;在国际咨询公司供职的杜洋和田林痛感自己选专业和职业时曾经的困惑,辞职做起了专门为苦于信息不对称的中学生和大学生提供人生规划志愿咨询的“视野中国”;复旦毕业后到英国研休“社区剧场”模式后回国的卢璐发现这是一个解决社区融合问题的有效途径,于是在上海创办了“禾龄社”……

  他们是这个时代的“理想之光”,他们不应该被怀疑、被嘲讽、被误解,而应该被追捧、被模仿、被崇拜,倘真能如此,我们则也会为生活在一个“有生命力”的社会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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