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服务事业进入转型期三大问题急需解决
我国社区服务事业进入转型期三大问题急需解决2009-7-28
来源: 公益时报
■ 本报记者 宋 扬
7月25日,2009中国社区服务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在论坛上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建设的推进,我国社区服务事业已经进入关键时期,服务对象从传统的对象向全体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转变,服务的内容从便民服务和福利性服务向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全方位服务转变,服务的项目从一般性的社会需求服务向创业、就业、健康、医疗卫生、安全、科技、精神、心理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转变。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民政部提出开展社区服务以来,社区服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社区服务已经成为我国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处于转型时期的社区服务业有三大问题急需明确和解决:
第一个问题就是明确社区服务的功能定位和服务重点的确定。社区是城乡居民的安家之所和精神家园,居民群众的困难需求社区及干部要帮助解决,但社区的干部也不可能包打天下。
按照相关文件,社区干部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普通居民开展互助性服务,组织社区单位、居民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协助街道办事处落实好社区公共服务,支持社区单位、居民开展社区商业性服务。社区居委会要把服务重点放在居民最关心的需求上,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提供帮助和服务。
第二项需要明确的就是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的作用。据统计2008年底全国区县级服务中心9873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0758个,其他社区服务设施12.2万个,城市便民、居民服务网点71.9万个。
上述社区服务设施主体是多元的,有的是政府,有的是企业,有的是居民个人。如何分类指导发挥好他们各自的作用,成为工作的重心。
孙绍骋强调,相关部门要加强研究,根据实际需要明确其性质,逐步探索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社区服务设施和网点要从政策上予以扶持,从管理上予以规范,从而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第三项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建立高效的激励政策和措施,从而鼓励社区服务的开展。鼓励措施包括支持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
近年来各地先后出台很多政策措施,但是力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孙绍骋表示,加强改进社区服务工作必须从中央到地方尽快研究和制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的配套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兴办社区服务的政策,研究制定鼓励支持社区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扶持政策,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居委会开展社区互助和社区志愿服务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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