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蕾 发表于 2013-7-20 22:46

“高校社工系老师进入社工机构做督导未必是行业发展不成熟的体现”

7月20日,山东师范大学“调研山东”实践服务队对某驻济高校社工系老师进行了一次访谈,访谈围绕“高校与机构合作模式”展开,实践服务队的同学就济南市社工发展面临的一些问题与老师进行了沟通。近年来,由于政府的大力扶持及社会各界的逐渐认同,济南市社工发展比较迅速,先后建立了一些专业社工机构。机构的发展当然需要专业人员的支撑,其中具备专业理论和技能的督导更是必不可少。济南市社工发展刚刚起步,经验丰富的一线社工还比较缺乏,因而许多督导都是由高校社工系老师担任。很多业内人士质疑,高校教师科研能力强,却缺乏实践经验,指导起来难免“纸上谈兵”,甚至有些错误指导会使社工后续的服务带来难以弥补的后果,不好的服务自然不会受到群众的认同,社工也就难以发展。那么,高校老师做督导好还是不好呢?该老师说,高校老师做机构督导有利有弊,不过其弊端也不至于严重到影响行业发展这样的地步,目前来说,高校老师做督导是国内一些城市社工发展的必经之路,国内教育先行,从这个背景上来说,高校老师是比较先接触到社工发展动态的群体,因而对社工理论的把握也会比较到位,而且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专业的发展决然离不开理论的指导,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又指导实践。随着社工行业的不断发展,“双头督导”一定会逐渐避免断层,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社工行业的健康、成熟发展。                                       (山师阳光社工实践服务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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