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天音 发表于 2013-3-11 10:16

株洲社工发展困局系列报道之四:等待政府“拓荒”

    2013-03-11 09:45   来源:株洲网
    株洲日报见习记者 江珍珍

    单从国家政策层面而言,对社工有所了解的人,对其未来都应充满信心。而更多的业内人士,则对正在酝酿出台的市“十二五人才规划”充满期待。

    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春天”

    去年11月28日,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主体、对象、范围与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被业内人士视为社工发展又一个“春天”。

    社工的第一个“春天”在六中全会后,彼时,民政部提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目标。此后,广州、上海、北京等发达地区,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推进下,社会工作得到广泛发展。

    市民政局人教科科长李艾平坦承,目前,包括株洲在内的湖南省大部分市(州)社工发展都处于相对落后的阶段。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指导意见出台,无疑是再次传来的利好。

    “虽然没有财政支持,但今年科里将自费订阅《中国社会工作杂志》,先让政府职能部门了解什么是‘社工’。”她将此为宣传社工工作的“吹风”。

    社工人才建设有望成为人才规划重点

    “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和服务的重要专业力量,甚至是唯一的专业力量。”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工学院院长史铁尔说,社会工作发展不好,湖南的社会管理创新将很难真正实现。

    李艾平说:“最重要的是党委一把手要重视,地方政府也要出台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配套政策。有钱才好办事。”

    万莉透露,根据2012年中央19部委“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我市“十二五人才规划”正在酝酿出台,“新规划,可能会对今后社工人才的建设有一定的促进。”

    而对即将到来的社工考试报名,她表示:“科里打算加大宣传力度,并适当多安排一些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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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试水购买社工服务

    所谓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就是指“买家”是政府,“消费者”是公众,而“卖家”则是公益性质的社工机构。

    据长沙民政学院史铁尔教授介绍,目前,社工在国内有两种发展模式:一种是政府向专业社工组织购买服务,谓之“广东模式”;另一种是政府直接进行社工岗位开发,谓之“上海模式”。

    广东模式:政府出资,公众消费

    广东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起步于2007年。最初的试点是广州海珠区政府出资200万元,向启创社会工作发展协会购买了3条街道和两所中学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服务项目。

    数据显示,2012年,广州政府共投入2.64亿元购买社工服务,包括三大内容:政府购买全民普惠型社工服务、政府购买针对困难及特殊群体的社工专项服务及政府出资培育社工队伍培育及建设。政府财政资金每年都在大幅增长,去年达到1.4亿元。

    上海模式:政府介入开发社工岗位

    1993年,上海即成立了社会工作者协会。1997年,浦东新区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引进了第一批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生,开启了社会工作在实务领域发展的序幕。

    2004年,在上海市政法委的强力推动下,被称作“三大社团”的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站、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及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成立。 政府介入开发社工岗位的模式由此产生。

    截至去年底,上海共有从事社会工作相关服务的社会组织115家,其中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的专业社工机构66家,全市具有各类社工职业资质的人数近1.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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