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督导培育 发表于 2012-11-16 09:05

中国地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渐成趋势

                     中国地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渐成趋势
                                                                来源:新华网 | 2012-11-15 10:57:00

      新华网合肥11月15日电(记者袁梦晨 詹婷婷)在安徽省铜陵市铜庄老年公寓里,护理员陶爱国正在帮一位摔伤后恢复期的老人翻身,“照顾这样的老人动作必须很规范,不然很容易让他再次受伤”。
  虽然从事养老护理已经十余年,陶爱国以前护理这样的老人时没这么有“底气”。不久前,包括陶爱国在内的202人免费接受了铜陵市一家家政职业培训学校的养老护理培训,并通过了考试,正式成为了一名注册的养老护理员。
  而这项培训正是铜陵市民政局今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工作”的一个子项目。
  作为安徽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从今年开始,铜陵这个中国中部拥有七十多万人口的城市开始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契约化的形式,将养老、教育、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外包给社会组织等团体。
  对这种“政府下单,社会组织接单”的模式,铜陵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杨宏斌的评价是“效率高、花费少、更专业、填补了铜陵市社会服务的空白”。
  杨宏斌坦言,铜陵市民政部门此前并没有养老护理的专业培训力量,如果招募老师、租赁场地,将会是一笔不小的花费。“现在我们花了6万元和一家政职业培训学校签订了协议,委托学校不到一年就完成了202人次的培训,”杨宏斌说,“民政部门则退居后台,更多承担了服务、协调的角色。”
  在服务提供方、该家政职业培训学校校长唐建忠看来,地方政府不再“大包大揽”的做法也让他感到很欣慰,“我们培训学校从事养老护理培训近十年,肯定更专业。”
  唐建忠也表示,通过参与到与政府部门的合作,让他们了解到养老护理培训在铜陵有很大的缺口,以后会将次作为培训学校发展的重点之一。
  安徽铜陵的做法仅是一个缩影。中国在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规定了要“建立政府资助机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公益项目,实施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程,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支持社会组织进入群众生产生活性服务领域”。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认为,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政府在养老、慈善、教育等涉及民生的服务领域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是一种成熟可行的方式。
  “如果政府能在其中做到流程规范,公开透明,那将对一些服务性的社会组织起到帮助作用。另外,如果地方政府在购买社会服务中能伴随着职能的转变,那将会更有意义。”贾西津说。
  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地方政府加入到“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探索中。近日,上海市奉贤区宣布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区55万人口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和房屋损失保险,实施“广覆盖”的民生保险制度。广东今年印发实施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并公开了购买目录,规定政府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如资产评估、法律援助、公益服务、慈善救济等,以及履行职责所需服务如法律服务、监督评估等,应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转移由社会组织承担。
  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更是强调,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由于今年试点效果良好,目前铜陵市民政部门已经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13年度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目前施行的《政府采购法》还没有相应规定,随着政府此类‘订单’越来越多,应该在《政府采购法》中做出细化规定,将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纳入到政府统一采购的序列中,使其正规化。”贾西津说。





原文链接:http://news.21cn.com/caiji/roll1/2012/11/15/136708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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