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督导培育 发表于 2012-11-13 09:37

(广州)失足少年获助免刑少了一囚犯多了一大学生

本帖最后由 东莞清流 于 2012-11-13 09:40 编辑

                  失足少年获助免刑少了一囚犯多了一大学生
                                                       2012-11-13 07:01:00 来源: 广州日报(广州)

      “我考上大学了!但我能去吗?”18岁的小成(化名)望着手里的录取通知书,喜忧参半。去年,就读高二的他因口角纠纷将人打伤,高考前夕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期间,小成奋发图强考取外省某音乐学院,但作为一名等待判决的“准犯人”,他能否有机会入校就读?近日,4名负责对小成进行庭前调查的司法社工助他圆梦。而今,身处大学校园的小成,特发来感恩信“谢谢社工们的帮助,使我对大学4年生涯充满信心”。
      文/记者章程 通讯员姚滨、曹广明、王敏贤
      缘起:
       高二学生打伤人被拘
       2011年春节期间,天河区某中学高二学生小成,外出时因与路人争坐出租车发生争执。心存不甘的小成,纠集数位朋友重返事发地点,再次挑起事端,将对方殴打至轻伤。同年6月,小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之后被取保候审。
       帮扶:
       延期开庭顺利参加高考
       今年5月,天河区检察院正式对小成提起公诉。鉴于小成案发时未满18周岁,受理该案的天河区法院遂委托广州市尚善社会服务中心对小成进行庭前调查。
       通过实地走访小成家庭、在读学校以及居住社区,负责对小成进行庭前调查的姚某、郭某、陈某和王某4名司法社工了解到,小成从小就尊敬长辈,与家人关系良好,还会自觉帮爸妈打理家务。在学校,小成表现也较佳,学习成绩不俗,“他(小成)并不是个问题少年”。
      对于自己犯下的过错,小成深感后悔,声称“自己法律意识不强,事发时又过于冲动丧失了理智”,才会采取过激行动,打伤了别人。在与4名司法社工倾心面谈之中,小成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下的过错。
   “他很想参加高考”,司法社工姚某告诉记者,小成涉嫌故意伤害案的开庭时间原本定在今年高考当日,但基于小成的认识和忏悔,大家决定努力拯救这位少年,尽力帮助他,“给他一个改过自新、奋发向上的契机”。
      为了帮助小成顺利参加高考,姚某等人联系了在广州中院长期从事人民陪审员、法庭之友工作的司法社工曹某。庭前调查工作结束后,曹某代表广州市尚善社会服务中心主动与天河区法院和经办法官协调,提出“能否把审理小成案件的开庭时间调整到高考结束”提议,主审法官经过考量后,决定对小成案件延期2天开庭审理。
       帮教:
       考上大学家长请求帮教
    “我考上大学了!”今年7月底,小成收到外省某音乐学院的本科录取通知书,激动万分的他,急忙和父亲赶到广州市尚善社会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告知姚某等4名司法社工这个喜讯。
但欣喜过后的小成却心生忧虑,“案子还没有判决,我能有机会进入大学校园吗?” 与此同时,小成爸爸委托4名司法社工对儿子进行跟踪帮教。司法社工在征得小成本人同意后,接受了小成父亲委托,与小成签订跟踪帮教协议。
       圆梦:
       校园内写千字感恩信
       经过对小成的跟踪帮教,司法社工将情况汇总,形成庭前调查跟进报告呈交给天河区法院。同时,司法社工恳请主审法官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给小成改过自新和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今年8月初,经过协调,相关部门就小成的案件达成共识:上学是改过自新的重要途径,接受高等教育更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各个部门都应尽力为小成提供接受教育、改过自新的机会。
       今年8月底,小成父子怀着忐忑的心情到法院听候判决。当听到主审法官宣布小成免予刑事处罚时,父子俩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放下,脸上绽放出了灿烂的笑容。随即,小成父子马上向司法社工报告这个大好消息。
       如今,小成已顺利进入大学就读。他仍念念不忘给予他莫大帮助的司法社工们。不久前,小成和社工姚某QQ聊天时动情地写道:“离开家来到陌生的城市读书,刚开始我还感到不知所措,但是慢慢和同学熟悉后,朋友的支持、父母亲戚的期盼、社工们的帮助,使我对大学生活充满信心。”
       近日,小成还写了一封近1000字的感谢信,邮寄给广州市尚善社会服务中心全体社工,深表感激之情,同时也希望“尚善社会服务中心能继续为大众服务,让更多的人受益”!




原文链接:http://news.163.com/12/1113/07/8G63NSNR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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