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督导培育 发表于 2012-9-12 09:07

政协委员呼吁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松绑”

                         政协委员呼吁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松绑”
                                                                              2012年09月11日来源:新华网

   要降低“准生”门槛,更要培育成长――政协委员呼吁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松绑”   

    新华网北京9月11日电(记者崔静、陈菲)活跃的社会组织是一座城市展现活力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社会组织发展很快,但也面临“准生”难、运行不畅、发展受限等多重问题。

    在11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协商会上,多位政协委员呼吁在为社会组织降低“准生”门槛的同时,更要注重管理、培育成长,为发展壮大社会组织“松绑”。

    根据我国现行的社会组织管理法规,社会组织获得“合法身份”,须先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才能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然而,随着公众对专业化社会服务需求的高涨和民间社会组织的发展,双重管理的弊端越来越明显。

    去年以来,北京、上海、广东等十多个省市陆续宣布在体制上先行先试,采取各种方式突破双重管理体制的障碍。广东省自今年7月1日起除教育、卫生等须前置审批的少数类别外,对所有社会组织实行民政统一直接登记。

    “这大大降低了社会组织合法化的门槛,为依法规范社会组织的管理并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提供了体制保障。”对于地方的实践探索,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给予积极评价。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认为,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社会组织、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是进一步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方向,在这方面,广东等地的探索,对转变政府职能具有重大意义,对全国具有示范意义。

    在肯定我国社会组织取得进展的同时,多位政协委员也在专题协商会上提出,要看到当前社会组织在我国的发展仍然滞后,在社会观念、数量规模和整体素质能力等方面,依然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经济这条腿长,社会这条腿短,很大程度上是社会组织管理滞后。”宋晓梧直言不讳地说,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增长较快但总体规模仍然偏小,而且质量总体不高。

    2010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的一项课题研究表明,从每万人拥有的社会组织数量看,法国为110个,日本为97个,美国为57个,新加坡为14.5个,巴西为13个,而中国仅为3.2个。

   此外,社会组织长期以来存在行政色彩浓厚、职责定位不清的问题。一些基金会、行业协会、社团法人具有深厚的官方或准官方背景,缺乏应有的民间性、自治性、自愿性和自主性。

    “虽然官方或准官方背景有助于民间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并参与社会管理事务,但这容易给社会公众造成政府代言人的角色定位,从而难以充分获取公众对其中立地位的认同和信任。”宋晓梧说。

    由于社会组织大多存在“官办、官管、官运作”的问题,使得政府在社会和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管得过宽、管得过细、管得过死”的局面。对此,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书面发言中指出,社会组织的发展取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不仅要把社会组织管理好,更要下决心将那些政府部门管不了、管不好而社会组织又能够承担的自我调节、公共服务职能转移出去。

    政协委员们建议,要正确处理“管”和“用”的关系,对社会组织分类对待、管用并举。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鼓励发展,加强培育,重点扶持;对合法登记的,正确引导,积极扶持,善加利用;对违规违纪的,加强教育,依法规范,严肃查处;对那些少数搞渗透破坏的非法组织,高度警觉,严加防控,坚决打击。

    在善加利用社会组织方面,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景天魁认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将公共服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公开招标,“费随事转”,鼓励非营利组织、社会企业、社区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平等竞争。

    一些政协委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不仅可以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也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多样化,扩大公共服务的受益面。但当前仍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使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原文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09/11/c_1130425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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